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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广安府发〔2024〕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2022年12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川府发〔2022〕37号)。为推动全市有序做好碳达峰有关工作,结合广安实际,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实施方案(初稿)》。初稿形成后,先后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和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以及省碳达峰碳中和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再次书面征求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政府副市长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完成合法性审查、社会公众意见征集等程序,最终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六届市政府第 45次常务会议、六届市委第105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总量得到严格合理控制,清洁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供应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5%,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0万千瓦以上,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占比进一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上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7%左右,如期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以下5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二)重点行动。包括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县(市、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三)对外合作。包括加强区域绿色低碳合作、开展绿色贸易、技术与金融合作、积极融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四)政策保障。包括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健全制度标准体系、完善落实经济政策、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五)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