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念好禁燃禁放“紧箍咒”,为空气“减负”、让“年味”更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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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放的是烟花爆竹,维护的是生态文明。为保障春节期间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倡导生态、文明、绿色的社会风尚,宣城市坚持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列为春节期间工作重点,推动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宣城市市长何淳宽就禁放管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1月5日召开2024年春节期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通报2023年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部署2024年春节期间市区禁放事宜,重点强调相关部门要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全面落实禁燃禁放管控措施。2月4日,副市长汪侃在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2024年一季度专题会议上就禁放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明确。
 
  二是措施明确压实责任。
 
  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印发《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启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级联动管控措施的通知》,自1月25日起,全面启动2024年春节期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级联动管控。以社区(村)为单位统筹开展网格包保管控,以市、区城管执法局为主,市区直路段巡查单位为辅,健全路段巡查覆盖网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公园、广场、拆迁等重点区域管控。市公安局建现场执法分队,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开展巡查,发现燃放情况,第一时间处置。印发《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从坚持党委领导、加强安全监管、做实禁放管控、强化应急联动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管控工作落实。
 
  三是广泛宣传凝聚共识。
 
  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宣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合发布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宣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知》等。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悬挂横幅、张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公告、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页、广播、LED屏、微信群、面对面宣传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向辖区群众宣传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相关政策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营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浓厚氛围。
 
  四是联防联控强化防控。
 
  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由公安、生态环境、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和联合执法监管机制,调整优化市区禁燃禁放区域,实现非法经营、存储、燃放烟花爆竹多环节监管环节全覆盖。生态环境部门利用激光雷达、微型站和蓝天卫士监控平台等实时监测城区空气质量数据变化,结合人工巡查第一时间排查解决涉及烟花爆竹燃放污染问题;公安部门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部分零售网点日常经营情况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同时将禁放区外水阳江东大道与北大道交口、向阳大道与青弋江大道交口、薰化路与青弋江大道交口等易聚集燃放点位纳入临时管控,由公安、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属地街道安排警力、工作人员驻点值守、宣传引导、联合执法,第一时间处置燃放情况。今年1月份以来,已办理相关案件14起,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248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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