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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遴选海南省2024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情况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分散采购项目遴选办法(试行)》,结合工作需要,我厅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海南省2024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情况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任务
海南省2024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情况评估。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经费预算为人民币370000.00元。
(三)项目依据及需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及《关于印发<海南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对海南省2024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四)完成时间
2024年12月底前。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
2.法人单位及项目团队组成成员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
3.具有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在固体废物领域有多年工作基础,熟悉“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封面。包括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项目申请书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页码。
3.(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本项目选定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申报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工作方案包括项目内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目标及形式等。工作方案应加盖公章。
5.项目研究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按顺序列出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6.业绩证明。相关委托书或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项目报价函盖章。
申报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三)信息发布及报名方式
(一)本次遴选活动所有信息均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http://hnsthb.hainan.gov.cn/发布。
(二)本次遴选不发放纸质文件,请申报单位自行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三)申报单位将所有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密封后邮寄或送至海南省生态环境厅910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邮箱:13976294255@163.com。
(四)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遴选评审
具体遴选评分细则详见附表2。
我厅将成立项目评审小组,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分细则设定的遴选评价标准和细化量化评审因素,综合各申报单位的资信、业务能力和报价等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在不高于项目经费预算的前提下,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五)合同签订
评审结束后将中标候选人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签订项目委托合同书。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厅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
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海南省生态环境厅910办公室。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1日
原标题: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遴选海南省2024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情况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