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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签发了2024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的令》,要求各地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河湖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整治,持续深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文件指出,应以大中型水库、骨干行洪排沥河道、山区河道等为重点,紧盯水库内筑坝拦汊、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非法建(构)筑物、阻塞溢洪道以及河道内建设工业园区、开发房地产、设置妨碍行洪的养殖网箱、种植阻水片林和高秆作物等存量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同时,坚决遏制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电场,坚决避免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等新情况新问题发生。
文件明确,应严格落实河湖库日常巡护责任,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及时发现并依法依规处置“四乱”苗头性问题,推动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
文件还强调,按照《河北省落实河湖长制考核问责制度》将,对工作进展滞后、问题处置不及时的,进行提醒;对经提醒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对经提醒、警示后仍未明显整改的,或造成明显反弹的,按程序报审后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出现严重反弹、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虚假整改的,由河湖长制办公室提出问责建议,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原标题:河北省2024年第一号总河湖长令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