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部门责任,江苏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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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2019年以来,江苏先后开展长江、太湖、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摸清排污口底数,建立了全省入河排污口名录。长江、太湖流域排污口整治取得阶段性进展,解决了一批污水溢流、直排、混排等突出问题,形成了一批典型案例,淮河流域排污口整治正有序推进。为巩固提升工作质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发现存在问题
 
  2023年10月至12月,省生态环境厅抽调部分执法、监测人员及行业专家,采用线上系统信息审核、线下现场核查与采样监测等方式,分三阶段对长江、太湖流域部分重点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效开展“回头看”,共线上审核12680个,现场核查6986个。
 
  对发现的部分排口漏查漏报、整治不到位、问题排口未纳入整治等问题梳理分析,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通报相关设区市政府督促整改,同步抄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到部门联动、协同共治。
 
  开展新一轮监测,掌握最新数据
 
  为支撑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分析掌握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特点及规律,2023年10月开始,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新一轮太湖地区入河(湖)排污口监测工作。
 
  按“有水必测”原则,目前已完成采样约1.1万个排污口。按照排污口排放标准或管控要求进行评价,梳理水质超标的排污口形成问题清单,通过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系统交办地方,作为后续整治的重点。
 
  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销号制度
 
  制定《深入推进长江、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长江、太湖流域各设区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新一轮监测、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排污口,以及不符合生态环境部整治总则和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排污口,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编制整治方案及“一口一策”整治表,深入推进整治。同时,为指导地方规范开展排污口整治销号,出台《江苏省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办法(试行)》,明确销号职责分工、工作程序、销号标准等。
 
  完成系统升级,加强数据共享
 
  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污口分类、整治总则等技术规范,对江苏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分类标准,增加整治销号、日常监管、水系管理等模块,提高管理效能。同时,优化账号管理,赋予各设区市、县(市、区)账号管理权限,为各级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实现共建共享。
 
  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2024年5月14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视频培训会,对《深入推进长江、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江苏省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办法(试行)》两个文件进行解读,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资金申请要点、江苏省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系统升级情况进行讲解。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有关部门共计1100余人参加培训,为部门联动治污、形成工作合力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江苏将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部有关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扎实推进整治,对完成整治的排污口按规范开展整治销号,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
 
  编辑:李苑
 
  原标题:压实部门责任 江苏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