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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复合布加工、废橡胶利用、废塑料加工、木质家具、玻璃制造、化工和电镀等7个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24年7月26日起正式施行。
关键信息汇总如下↓
杭州市复合布加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到 2024 年底,全市复合布加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工艺装备优化升级、污染防治科学精准、节能降耗协同增效、环境管理体系健全;进一步提高全市复合布加工企业低 VOCs 胶粘剂源头替代比例,全面淘汰低效 VOCs 治理设施;环境治理和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打造一批环保“领跑”企业,形成绿色发展格局。
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4 年 6 月底)相关区、县(市)对辖区内复合布加工行业做好企业规模、实际经营情况、项目审批、污染现状等摸底排查。结合省、市要求,开展辖区内涉及企业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督促各企业切实担起污染整治的主体责任,落实相关人员、资金等保障。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4 年 7 月-10 月)
结合本地复合布加工行业特点和实际,明确整治工作目标、整治对象和整治措施,制定实施方案。相关区、县(市)指导督促复合布行业企业按照方案推进整治工作,市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督导帮扶。分阶段组织实施整治无望企业清退等主要任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违法排污等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 年 11 月-12 月)
对照验收标准和环境治理水平评估体系,相关区、县(市)对行政区域内复合布行业企业整治情况开展自评验收,并将整治验收成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牵头组织开展市级验收,遴选环保“领跑”企业,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杭州市废橡胶利用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到 2024 年底前,全面完成废橡胶利用行业整治提升工作。重点解决废橡胶利用行业存在的部分产品低端落后、露天堆放废橡胶、生产装备落后、废气收集不到位、废气治理不规范、运行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实现橡胶行业的产业布局合理化、基础设施完善化、生产清洁自动化、污染治理规范化、运行管理数字化等目标,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产品质量,提高行业竞争力,促进废橡胶利用行业规范有序、绿色低碳发展。
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4 年 6 月底)
各地对辖区内废橡胶利用行业做好企业规模、实际经营情况、环境污染隐患等摸底排查。结合本地废橡胶利用行业特点和实际,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对象和整治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11 月)
各地依据前期排查情况实施分类处置,依法淘汰废橡胶利用行业“散乱污”作坊和加工户,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科学指导保留企业按照整治标准开展整治工作,跟踪推动整治进度,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市级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督导帮扶,做好政策供给、要素保障等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 年 12 月)
各地对照方案内容,逐个验收废橡胶利用企业,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效,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并将验收成果报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对通过验收企业进行抽查、复核,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验收。
杭州市废塑料加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到 2024 年底,全市废塑料加工企业厂区厂房全面实现标准化建设,粉尘、恶臭、VOCs、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固废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危废密闭规范储存,主要污染物实现近零排放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打造废塑料加工行业环保“领跑”企业 3 家以上,形成绿色发展格局。
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4 年 6 月底)
相关区、县(市)对辖区内废塑料加工企业进行摸排调查,摸清企业在工艺设备、污染防治、节能降耗、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五个方面的现状基础,评估打分,明确企业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清单,结合省、市要求,开展辖区内涉及企业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落实相关人员、资金等保障。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4 年 7 月-2024 年 10 月)
相关区、县(市)逐条对照企业清单、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明确实施方案,督促废塑料加工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整治方案并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市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帮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肃处置违法占地、违法排污等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 年 11 月-12 月)
相关区、县(市)对照方案整治验收要求,组织本地区整治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成果报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开展市级整治验收工作,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稳步推进废塑料加工行业规范和绿色健康发展。
杭州市木质家具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到 2024 年底,全市木质家具行业布局合理,工艺装备优化升级,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更加科学精准,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到位。环境管理体系健全完善,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升,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工作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4 年 6 月底)
开展行业全面摸排,逐一梳理排查对象,结合省级发布的重点行业突出问题,重点对企业生产工艺现场、厂容厂貌、废水、固废产生及处置设备等全面调研,梳理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和整治措施,制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二)推进整治阶段(2024 年 7 月-2024 年 10 月)
对照全市木质家具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要求,逐条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制定“一企一档”,落实责任人员,加快整改进度。同时对照环境治理水平评估体系打分,查找差距与不足,进一步提高整治绩效。加强整治过程部门跟踪和专家指导服务,确保企业按照要求推进各项工作。
(三)组织验收阶段(2024 年 11 月-2024 年 12 月)
各区、县(市)对照整治验收标准和环境治理水平评估体系,逐个进行现场验收,总结整治工作成效,编制整治成效评估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和市级验收,及时总结整治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杭州市玻璃制造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至 2025 年底,全市玻璃制造行业突出性、普遍性和反复性污染问题全面整治到位,实现全市玻璃制造行业“行业发展集约化、工艺设备自动化、能源结构清洁化、污染防治高效化、厂区建设规范化、环境管理精细化”的总体目标,做强做优杭州市玻璃制造产业,打响区域品牌,促成玻璃制造产业转型升级。
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4 年 6 月底)
对辖区内玻璃制造行业做好企业规模、实际经营情况、污染现状等摸底排查,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杭州市玻璃制造行业特点和实际,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对象和整治措施,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9 月)
相关区、县(市)要指导督促玻璃制造企业按照方案开展整治提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分阶段组织全市玻璃制造企业实施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等主要任务,同时对照环境治理水平评估体系进行自评打分,查找差距与不足,进一步提高整改绩效。市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督导帮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2 月)
相关区、县(市)对照验收标准,开展企业整治验收,并将验收成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组织开展市级验收,遴选环保“领跑”企业,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杭州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到 2025 年底,全市化工行业布局进一步优化,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环境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异味投诉显著下降,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档升级,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全面增强。企业环保责任主体意识增强,环境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打造化工示范园区和环保“领跑”企业,建立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全市化工行业绿色发展格局。
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4 年 6 月底)
相关区、县(市)对辖区内化工企业摸排调查,摸清企业在工艺设备、污染防治、节能降耗、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等方面的现状情况,建立企业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清单,结合省、市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4 年 7 月-2025 年 9 月)
相关区、县(市)对照整治提升方案,督促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帮扶,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对整治进展情况亮晒、评估。
(三)中期评估阶段(2025 年 2 月-2025 年 3 月)
相关区、县(市)对相关企业开展“一企一策”整治工作过程跟踪。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帮扶,晾晒整治进展、评估并进行中期总结,研判中期整治时序,动态跟踪整治提升进展,适时调整优化整治任务,确保化工行业整治提升高标准推进实现。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5 年 10 月-2025 年 12 月)
相关区、县(市)对照整治验收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整治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成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开展市级验收工作,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杭州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到 2025 年底,全市电镀行业自动化水平、清洁生产水平、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促进电镀行业规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打造电镀加工示范园区和环保“领跑”企业,形成长效发展格局。
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4 年 6 月底)
相关区、县(市)对辖区内电镀行业企业摸排调查,摸清企业在工艺设备、污染防治、节能降耗、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等方面的现状情况,建立企业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清单,结合省、市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4 年 7 月-2025 年 10 月)
相关区、县(市)对照整治提升方案,督促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经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帮扶,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对整治进展情况亮晒、评估。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 年 11 月-2025 年 12 月)
相关区、县(市)对照整治验收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整治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成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开展市级验收工作,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