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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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山西省商务厅正式印发《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再生资源回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市商务局按照《山西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出的指标内容,参照《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安排,对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进行摸底,填报《支持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需求表》,为下达资金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力争全省构建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街道中转站枢纽回收、区县分拣中心末端分拣的全链条三级回收体系,培育一批回收龙头企业,推广一批回收典型经验模式,全省废旧家电回收量较 2023 年增长 15%以上。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每个乡镇设立至少 1 个中转站、主城区至少设立 1 个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回收网点基本覆盖主城区和 80%以上的社区及乡村,废旧家电回收量较 2023 年增长 20%以上,再生资源规范化回收水平明显提高。
 
  支持方向
 
  鼓励各地采取以奖代补支持方式,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持续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支持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支持相关企业或项目单位采购搬运、仓储、称重、分类等设施设备,对再生资源回收中转场地进行必要的改造优化等,有效提升县域再生资源集聚和
 
  2.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增加服务功能。支持相关企业或项目单位采购仓储、称重、分类等设施设备,对再生资源回收场所进行必要的改造优化,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初次分类、集聚能力。
 
  3.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统一服务规范,延伸回收网络,实现废旧家电即收即走。
 
  支持标准
 
  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切块到市的资金总额内制定专项资金支持标准。对申报支持的单个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额的50%,有效投资额需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