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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据都市快报消息,《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下称《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将于9月5日在临安举行,重点解读《条例》相关内容。
《条例》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杭州首次为“一座山”专门立法,也是历史上针对临安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这部条例批准施行,让天目山成为浙江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第一家进行地市一级立法保护的自然保护区。
《条例》共7章37条,明确“天目山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应当坚持严格保护、统一规划、科学利用、多方参与、永续发展的原则,并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和区域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建设数字型、智慧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条例》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形式,依法参与天目山保护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救助、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等活动。临安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优化天目山保护区内的产业结构,发展与保护方向一致的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民宿等绿色生产经营活动,推动区域产业升级。探索具有天目山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天目山保护区和毗邻区域的乡镇、村庄融合发展共同富裕。同时,发挥天目山保护区森林固碳作用,发展具有天目山特色的生态产业,促进天目山保护区和毗邻区域的乡镇、村庄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资料来源:都市快报、杭州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