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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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察布市生态修复治理缓慢 违规占用草原问题依然存在
 
  2024年9月,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乌兰察布市进行了督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开展督察,深入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察发现,乌兰察布市部分旗县生态修复治理进展缓慢,存在小型旅游服务设施无序侵占草原等问题。
 
  一、基本情况
 
  乌兰察布市地处蒙晋冀交汇区域,草原面积3.5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64.3%,属于典型的干旱半干旱生态系统脆弱地带。矿产资源丰富,全市在期矿权120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523个,特别是北部旗县分布较集中,且生态环境脆弱,历史欠账多,保护和治理好当地的生态环境对保障华北地区生态安全、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意义重大。
 
  二、主要问题
 
  (一)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
 
  2011年3月施行的《土地复垦条例》明确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督察发现,察哈尔右翼后旗巨丰碎石加工厂于2011年投产,2019年8月旗自然资源部门对其违法占地21.78亩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拆除设备、履行修复治理责任。督察发现,企业一直未开展修复治理,累计违法侵占草地39.18亩、林地13.56亩。
 
  (二)矿山开采违规侵占草原
 
  历次督察检查多次指出,违规侵占草原问题整治不彻底。督察发现,察哈尔右翼后旗祥隆矿业土圐圙村铁矿投产以来累计违法占用草地334.35亩,该企业于2018年办理了28.5亩草原征占用手续,截至督察进驻,仍有305.85亩草地未办理手续。银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十九号铁矿审批占用草地78亩,但至今采矿区域累计超审批占用草地约229亩。
 
  (三)无序占用草原问题时有发生
 
  小型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无序违规占用草原问题时有发生。随机抽查发现,察右中旗辉腾锡勒园区10处小型旅游服务设施未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占用草地约6亩。卓资县巴音锡勒镇8家小型旅游服务设施违规占用草地约22亩。察右后旗东阿力乌素、牧阿力乌素、白音淖等嘎查(村)3处小型旅游服务设施违规占用草地约24亩。
 
  三、原因分析
 
  部分旗县党委政府对当地生态环境脆弱性认识不到位,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责任压得不实。个别旗县相关部门不敢动真碰硬,监管乏力,基层党委政府对草原法和相关政策宣传贯彻不到位,对违规侵占草原问题重视不够。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供稿: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原标题: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