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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2024年9月24日上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介绍全省空气质量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王军敏,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单阳,南京大学校长助理、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丁爱军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陈晓曦主持新闻发布会。
陈晓曦: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民心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事关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雾霾天越来越少、“水晶天”越来越多,人民群众朋友圈“晒蓝天”越来越多,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全省人民最具幸福感的公共产品。今天发布会的主题将聚焦《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解读和我省空气质量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王军敏、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单阳。我们还邀请到南京大学校长助理、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丁爱军,一起来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我是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陈晓曦。
首先请大气环境处王军敏处长解读《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王军敏: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美丽江苏建设的应有之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7月省政府印发《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我省继2014年《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年《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为我省空气质量改善指明方向。《实施方案》统筹兼顾空气质量改善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下面向大家做个简要介绍。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到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协同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PM2.5浓度总体达标,即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各设区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
(二)重点任务
1、落实控增量、优存量“两项举措”,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一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落实“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产能置换相关规定,大幅减少独立烧结、球团和热轧等企业及工序。二是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每年创建绿色工厂40家、绿色园区2个。
2、强化控煤炭、降能耗、增绿电“三大任务”,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一是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鼓励发电向高效、清洁机组倾斜,到2025年全省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5%左右。二是持续降低重点领域能耗强度。未达到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在节能审查等环节对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三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5%左右。
3、聚焦货物运输结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源、油品“四大领域”,大力推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一是以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港口等为重点,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到2025年,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80%。二是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三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到2025年,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占比达90%以上。四是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督促油品码头、油船依法依规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设施。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
4、抓好VOCs治理、园区高值压降、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提标改造、面源污染治理“五项重点”。一是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二是大力开展园区高值压降。推动重点工业园区建立分环节、分物种管控清单,到2025年重点工业园区VOCs浓度力争比2021年下降20%。三是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铸造、垃圾焚烧发电、玻璃、有色、石灰、矿棉等行业深度治理。到2025年底,全省水泥和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四是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实施重点行业绩效等级提升行动,培育一批绩效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五是提升面源污染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实施“清洁城市行动”,到2025年设区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3%以上、县城达到90%以上。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和异味扰民问题。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95%以上。
5、强化机制建设、能力建设、标准规范、环境经济政策、监督考核、公众参与“六大支撑”。一是加强机制建设。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依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强化执法效能评估。持续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科技攻关。三是强化标准引领。健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配套技术指南、工程技术规范。四是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五是严格监督考核。对超额完成目标的地区给予激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从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荣誉表彰、责任追究等方面实施惩戒。六是强化公民环境意识。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普及大气环境与健康知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清新的空气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抓好《实施方案》落实,凝聚工作合力、系统治理减排、强化能力建设、积极宣传引导,进一步推动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更好成效。在此,也欢迎广大媒体朋友加大对《实施方案》的宣传,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江苏营造良好氛围!谢谢大家!
陈晓曦:谢谢王军敏处长的介绍。接下来,请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单阳介绍今年全省空气质量状况。
单阳:下面由我来介绍一下全省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首先介绍江苏省空气质量历史变化情况。从2013年到2023年,我省优良天数比率从60.3%上升至79.6%,上升19.3个百分点;SO2、NO2、PM10、CO等指标浓度均大幅下降;O3浓度从139微克/立方米上升到169微克/立方米,上升21.6%,臭氧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比例已达60%以上。由此可以看出,以PM2.5和O3为代表的复合污染成为制约我省空气改善的关键因素。
从江苏空气质量“日记”上,我们也能看到,“黄泥天”消失了,“灰霾天”明显变少,“水晶蓝”越来越多,2013年平均能见度为11公里,2023年增加到17公里,增幅达54.5%。
今年1—8月,我省PM2.5浓度33.0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51微克/立方米;NO2浓度24微克/立方米;SO2浓度7微克/立方米;臭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17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77.6%。面对不利因素,全省上下全力以赴奋力攻坚,一微克一微克地抠,PM2.5浓度3—6月连续4个月实现同比改善,7、8月基本持平,稳住了空气质量改善的成效。
陈晓曦:谢谢单阳主任的介绍。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
扬子晚报记者:我们看到,《实施方案》中要求“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请问,目前我省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进展如何?谢谢。
王军敏: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每年印发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全面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以及工业源、移动源、城乡面源污染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针对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与提标改造:一是全面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截至目前,全省钢铁企业1亿余吨产能全部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品牌、品质、品种“三品”均走在全国前列,2023年全省钢铁行业利润是全国同期平均水平6倍多,钢铁企业“增绿更增金”,取得治污与发展“双赢”。以南钢为例,该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吨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降低60%、75%、90%,减免环境税、差别电价分别约5000余万元、1.2亿余元,实现“用矿不见矿、用煤不见煤、运料不见料、出铁不见铁”。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也同比增长约25%。江阴兴澄特钢超低排放改造后,被评为全球特钢行业首家“灯塔工厂”。二是推进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随着我省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不断增加,煤电机组深度调峰、启停调峰压力进一步加大,对机组环保设施特别是脱硝设施稳定运行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推进新形势下煤炭清洁利用,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燃煤机组启停炉期间氮氧化物超标排放问题,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在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的基础上,率先推动实施深度脱硝,推进机组自并网运行至解列期间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目前各地正在“一企一策”抓紧推进,在确保安全和电力稳定供应的前提下,今年年底将完成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三是高质量推进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水泥和焦化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是继钢铁行业之后,我省推进实施的第二个“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既能大幅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又能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是推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我厅大力推进水泥、焦化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方面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全省水泥、焦化企业已基本完成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无组织和清洁运输超低排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后,水泥行业NOx将减排约25%。四是推进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铸造工艺是装备制造业不可或缺的基础制造工艺。我省是铸造大省,铸造企业数量和产量均居全国前列。为强化铸造污染治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印发《江苏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综合整治、系统施策,推进因地制宜抓好铸造行业综合治理,推动培育环保绩效A、B级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通过综合整治,部分地区在铸造行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产业升级等方面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2023年以来,全省铸造企业新建或改造环保治理设施1200余套,减排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1000余吨。
下一步,我们将牢牢抓住治气攻坚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突出精准治理、本质降污,巩固好超低排放成效,进一步提升我省重点行业治理水平,以更多确定性的减排量来冲抵气象等不确定性影响。
中国江苏网记者:请问《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主要考虑了哪些方面?
王军敏: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到了进则胜、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环境质量改善到了推动实现由量变到质变跨越的新阶段。为了更好做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在《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主要考虑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准确把握现阶段大气污染治理的形势要求。近年来,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大气污染治理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实施方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立足江苏实际,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从结构调整特别是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挖掘更大的减排潜力。这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坚定决心。
二是合理制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工作目标。第一,对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明确空气质量改善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省PM2.5浓度总体达标,即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高于0.2%,各设区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第二,结合我省实际,提出“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力争达20%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5%左右”“力争提前一年在2024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等针对性目标要求,引领我省加快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第三,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合理确定“完成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0万辆以上”“力争淘汰60%的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等2024年阶段性目标任务,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三是进一步强化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保障措施。从加强工作机制建设、监测预报能力建设、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科技创新和应用,以及健全标准规范体系、落实各方责任等方面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保障。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一方面,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倾斜力度,缓解治污压力、激发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强化执法监管、监督考核、责任追究、工作帮扶等,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工作。
江苏省广电总台融媒体中心记者:近十年来我省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PM2.5浓度达到33微克/立方米,但距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请问对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有什么好的建议?
丁爱军:感谢记者的提问,你的问题包含了治气工作长期和短期的关系,也包括了减排和气象的关系。空气质量改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发达国家从污染高峰到空气质量达标需要大约30——40年的艰苦努力。江苏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2013年至2023年,全省PM2.5浓度由73微克/立方米下降至33微克/立方米,PM2.5下降了55%,2021年以来,PM2.5浓度连续3年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省重污染天大幅减少。这个成绩,人民群众都能切身感受得到,朋友圈“晒蓝天”越来越多。从长期来看,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改善的趋势没有改变。
江苏以占全国1.1%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国6%的人口,产出了超过10%的经济总量,这是了不起的成绩。但综合来看全省“重化型”产业结构、“煤炭型”能源结构、“公路货运型”运输结构等尚未根本改变,结构偏重与调轻调绿要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这也导致江苏单位面积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于环境容量仍是当前大气污染问题的主要矛盾,一旦出现不利气象条件,容易导致空气质量反弹。此外,江苏的三大结构决定了全省既是NOx排放大省,也是VOCs排放大省,NOx与VOCs在大气中的二次反映问题突出,导致江苏大气污染的复合型特征明显,这也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随着空气质量的逐年改善,PM2.5浓度也降到了相对较低的水平,继续改善的边际效应逐渐递减,这意味着PM2.5治理的难度会更大。所以空气质量短期波动是符合正常科学规律的。每一个微克浓度的改善都要付出更为艰苦的努力。再者,较低的PM2.5更容易受到气象条件波动的影响,比如过去一段时间的厄尔尼诺现象引起了区域性静稳天气,导致出现了连续重污染天,多种因素叠加导致了空气质量的波动。这种程度的波动在发达国家空气质量改善的进程中是非常普遍的,比如我们的邻国韩国和大洋彼岸的美国。
大气治理没有捷径,科学、精准的减排措施是唯一途径。所以我们唯有坚定信心,持续地开展减排工作。自2013年以来,国家连续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行动计划,实践证明了这些治气措施是科学的、精准的、有效的,为空气质量的改善指出方向、明确了路径。国家第三个行动计划出台后,江苏也因地制宜形成了本地化方案。在方案中更加明确协同推进NOx和VOCs的减排路径,在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监管减排上都明确了具体措施。只要我们将各项减排措施切切实实落实到位,就会实现用确定性的污染物减排量冲抵不利气象条件引起的环境变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污染物增量,那么也就一定能够巩固住空气质量改善的成果,实现长期持续改善趋势。
陈晓曦: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管: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主办:江苏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主编:孙健
审核:刘萍
校核:李苑
版式:张晨
原标题:全文实录 | 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