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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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和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贵州省能源局修订了《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了《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至3月10日。
 
  《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编制
 
  2024年11月11日组织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贵州电网公司等单位启动《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2024年12月16日组织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贵州电网公司等单位专题讨论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年12月17日印发书面征求意见函,向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部分新能源企业和省能源局法规处、电力处、运行处等部门征求意见,截止征求意见结束共收到33条意见建议,目前已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其中采纳16条,部分采纳2条,不予采纳15条。
 
  《办法》分为总则、规划管理、年度规模、核准备案、建设管理、电网接入、安全生产运行、监督管理、附则共九章。
 
  《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细则(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行业管理、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调度、监督管理和附则等8个章节共四十二条,具体为:
 
  第一章节:总则。共8条。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定义分类、投资主体、上网模式、职责分工、建设要求等。分布式光伏指在用户侧开发、在配电网接入和在配电网系统就近平衡调节。按照建设场所、接入电压等级和装机容量,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四种类型。有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上网模式,其中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可选择三种模式的任一种,一般工商业可在全部自发自用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中二选一,大型工商业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
 
  第二章节:行业管理。共3条。明确了省级、市级、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布局、电网配套、接入消纳等方面的要求。省能源局做好统筹平衡和相关规划斜街,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做好具体落实工作,电网企业及时做好区域接网承载力评估。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应充分尊重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所有人意愿,不得以特许权经营等方式影响营商环境。
 
  第三章节:备案管理。共5条。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主体、备案信息、备案变更、备案流程等。
 
  第四章节:建设管理。共5条。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场所、并网申请、安全评估、设计施工、多元化应用场景等要求。
 
  第五章节:电网接入。共7条。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接入流程、技术标准、方案设计、投资界面、协议签订、并网验收等要求。
 
  第六章节:运行调度。共8条。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安全生产、运维管理、电力市场、信息报送、信息公布、改造升级、项目检查等要求。
 
  第七章节:监督管理。共2条。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及投资主体的责任与义务。
 
  第八章节:附则。该部分共4条。明确了对于本细则发布之日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仍按原有政策执行;本《细则》实施时间,同时废止《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布式光伏发展工作的通知》(黔能源新〔2021〕115号)。
 
  原标题: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