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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 胡箭: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2025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首场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云南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针,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持续保持全国前列。
今天,我们举行2025年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2024年云南省蓝天保卫战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并在主席台就座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孟广智先生;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王静女士。
参加发布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和所属单位的代表。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欢迎大家!
今天发布会有两项议程,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孟广智处长作介绍。有请!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孟广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云南省积极推进美丽云南建设,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主要做法及成效作简要介绍:
2024年,在各级各部门凝聚合力、共同努力下,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取得积极成效,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平均为99.1%,全国排名第1,较上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6项污染物浓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分别为:一氧化碳0.8毫克/立方米(-11.1%),可吸入颗粒物31微克/立方米(-6.1%),细颗粒物20.5微克/立方米(-6%),二氧化氮12微克/立方米(-7.7%),臭氧128微克/立方米(持平),二氧化硫8微克/立方米(持平)。评价指标平均浓度除臭氧、二氧化硫同比持平外,其他4项指标均同比下降。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7%,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较2023年排名提升9名;省会城市排名第1,较2023年排名提升4名。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承上启下之年。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坚持系统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千方百计解决大气环境突出问题,驰而不息打好蓝天保卫战,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
云南省高度重视环境空气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深入打好污染天气、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云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云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云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云南省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云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为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加强源头治理,科学精准治污
一是全力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4年,全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完成率87.6%。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全流程改造并在钢协公示,实现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改“零突破”,全流程超低改完成产能占比达到24%。积极推进我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开展现场帮扶,激励水泥企业升级转型等方式,积极推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目前,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4000吨/天熟料生产线在全省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投运,全省共有2700万吨/年熟料产能正在推进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占现有熟料产能的30.2%)。
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持续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共排查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3181家、问题整改率达93.7%,完成15家焦化企业化产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得到加强。推进涉VOCs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曲靖市45家企业全面开展LDAR工作。完成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云南能投威信能源有限公司#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中石油云南石化进一步完善排污环节治理,顺利通过绩效A级评级。
三是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在建成“新车查验—定期尾气检测—遥感监测(黑烟车抓拍)—柴油货车车载诊断(OBD)远程监控—检测维修—监督检查”全过程管控,结合油气回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业务为一体的云南省移动源环境综合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开展大数据分析运用,形成云南省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情况月报以及疑似问题线索清单,推送省级相关部门、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形成监管合力。认真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664家(覆盖总企业率91%),立案调查136家(立案率20%),发出处罚决定书66家(处罚率10%),移送市场监管部门2家,涉嫌违法犯罪13家,移送公安机关3家。督促各州(市)推进重点场所的工程机械编码登记,2024年编码登记7179台,累计完成3.7万台。连续5年开展生产和销售的新车(机)环保一致性核查,2024年共核查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合计244辆(台),实现了环保一致性核查系族全覆盖,并对发现问题企业以约谈、限期整改、函告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等形式进行分类处理。
(三)聚焦关键问题,开展专项行动
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压实各级部门主体责任,有效应对春夏季污染天气过程,按照“聚焦一微克”和“以日保年”的工作思路,2024年1月,启动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10月启动了秋冬季颗粒物削减攻坚。坚持每日调度气象条件,向各州(市)及时推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整合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采取卫星遥感、雷达扫描、地面走航、无人机监控、污染物组分解析等“空、天、地一体化”监测手段,开展现场溯源监测和污染过程捕捉监测,提升大气污染攻坚的科学水平。加强统筹调度,组织召开3次全省空气质量形式分析会,分析攻坚行动存在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印发52期“周调度”信息,调度攻坚行动效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临沧、德宏、文山、红河等8个州(市)开展了现场调研,并将发现问题函告州(市)人民政府督促整改;对普洱、西双版纳、曲靖、昭通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地方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
(四)加强监测预警,提升能力建设
2023—2024年度,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资金3000余万元,购置了VOCs走航设备、臭氧和颗粒物激光雷达、手持式PID等专项监测设备约100台套;同时,通过省本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投入资金约1400万元,购置了傅里叶红外烟气分析仪、紫外烟气分析仪、PM2.5滤膜自动称量系统等大气污染源监测监管设备60余台套,明显提升了省监测中心和16个厅驻州(市)监测站服务打好云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业务水平。
初步构建“天空地一体”、“五基协同”的大气环境立体遥感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污染季节“省级—州市—县级”加密气象会商与预测预判机制,紧盯空气质量数据变化趋势,及时推送监测预测数据短信,及时提醒各州(市)空气质量变化情况。《2024年上半年全国及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预报效果评估情况》(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简报显示,云南省超标天的AQI(3)、PM2.5浓度(7)和O3浓度(6)等指标的预报准确率均居全国前列。
2025年,生态环境厅将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全面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扎实推进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动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非正常工况排放管控,深入打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和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确保云南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
谢谢大家!
胡箭:
谢谢孟广智处长的介绍。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新华通讯社云南分社记者:
低效失效设施排查工作将是2025年重点工作,请问今年云南省将如何开展低效失效设施排查工作?
孟广智: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过去,云南省在多次“四不两直”检查和调研帮扶中,发现了大量低效失效治理工艺存在去除效率低、无去除效果或无稳定达标排放能力;治理设施与关键材料质量低劣,必要组件未安装,无控制系统或功能缺失;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污染物去除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不正常运维甚至干扰自动监测,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问题。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针对低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批示要求,生态环境部接连出台多项工作方案。
2025年,云南省将贯彻《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化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针对重点行业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包括工业炉窑、锅炉、涉VOCs等行业,其中,工业炉窑排查水泥、焦化、玻璃、陶瓷、耐火材料、有色、铸造、石灰、砖瓦等行业的工业炉窑。锅炉排查1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燃气除外),燃煤、燃油、燃生物质锅炉。涉VOCs排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化学农药原药制造、有机化工(仅涉及单纯混合或分装的除外)以及商用车、家具、工程机械、造船、卷材、零部件生产等工业涂装行业、包装印刷、电子等行业(全部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的除外)。
二是加强组织实施。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指导地方排查整治工作;每月调度工作进展,适时开展抽查工作;组建专家队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鼓励地方通过现场观摩、通报、执法大练兵、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把排查工作做实做细。
三是深入开展监督帮扶。将低效失效排查作为监督帮扶重要内容,指导地方企业精准开展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式跟踪管理,督促落实整改;定期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对于整改进度滞后、问题突出的,开展专项督查,压实责任。
四是强化第三方服务监管。鼓励地方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整顿和规范环保服务市场秩序;强化各级环保部门监管和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对排污企业、第三方治理机构的监督。
谢谢!
春城晚报记者:
请问今年省厅将如何推动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 王静: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均提出,到2025年,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去年11月,工信部就《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修订)》征求公众意见,生态环境部也已将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纳入修订计划,以超低排放要求为基础。届时,未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将面临生存问题和“违法”风险。
因此,钢铁行业要加快推进全流程、全环节超低排放改造进度,加快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升级改造,持续提高钢铁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梳理本地区列入改造计划,但目前停产的钢铁企业,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复产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二是督促清单内钢铁企业加快推动超低排放改造,高度重视预评估工作在超低排放改造中的保障作用,限期完成预评估,分年度提出项目清单,针对有组织、无组织、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等改造内容不能同步完成的,鼓励分批次、分类别开展监测评估及公示。
三是鼓励超低排放项目积极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
焦化、水泥行业,省生态环境厅去年已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印发了《云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云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力争50%以上的水泥熟料产能和合规焦化产能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迫。
一是各地要结合区域焦化、水泥行业企业现状,吸取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教训,全面研判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等改造内容难易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同步推动”的原则,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加快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改造。
二是推动企业采取源头减排措施,鼓励焦炉采用分段(多段)燃烧、炉内废气循环、单孔炭化室压力调节等技术。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治理工艺,优先选用低硫分、低灰分燃料,推广使用低氨燃烧技术。
三是加强政策导向。对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争取国家支持,对完成改造并公示的A级企业实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自主减排并减少错峰生产时间。
谢谢!
云岭先锋杂志社记者:
请问我省2025年将如何抓好移动源管理工作?
王静: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根据有关监测数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60%来源于移动源,近年来,随着我省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切实推动移动源管理,已成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抓手。
一是将在建成“新车查验—定期尾气检测—遥感监测(黑烟车抓拍)—柴油货车车载诊断(OBD)远程监控—检测维修—监督检查”全过程管控,结合油气回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业务为一体的云南省移动源环境综合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开展大数据分析运用,形成云南省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情况月报以及疑似问题线索清单,推送省级相关部门、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多部门联合办案、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行为。常态化开展环保、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扎实推进路检路查、入户调查、黑烟抓拍等违法违规查处工作,要借助数字化手段,实现精确定位,杜绝货车“带病”上路。
三是加快推进城市公共领域用车以及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重点企业用车新能源替代,着力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充分利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完善补贴政策,推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探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淘汰。积极推进已纳入规划的重点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既有线路效能。推动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
谢谢!
中国网记者:
春夏季一直是我省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时段,请问省厅将如何做好2025年春夏季综合治理攻坚工作?
孟广智: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2024年3—4月共出现48天轻度污染,占全省全部污染天数的90%以上,加强春夏季污染源管控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对于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意义重大。
2025年,省厅将继续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持续保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为核心,突出重点、科学研判、分区施策、协同治理。
一是加强固定源管控。依据排污许可信息、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各类污染源台账、自动监测数据等资料,以及举报投诉、环境执法、监督帮扶发现等问题,协助查找问题线索。确保在线监测及中控系统数据真实有效,企业各项减排措施真正发挥环境效益。以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炼焦、石化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必要时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负荷或实施应急减排。持续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治,针对敞开液面、LDAR排查、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加油站等问题率较高的环节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式管理,明确时间节点,并督促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面源污染管控。深化扬尘专项整治,统筹做好施工、道路、裸地、堆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五尘”同治。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秸秆焚烧,结合实际情况,精准划定禁限烧区域,针对人口密集区、机场、铁路等环境敏感度高、大气环境容量小、污染物基础排放量大的区域实行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加强重点管控区域内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治理的巡查检查,督促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对排放不达标的餐饮服务企业进行整改。
三是加强监测预报,有效应对污染天气。整合、优化专家团队和技术手段,开展空气质量深度分析,提升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修订污染天气预警、启动、解除规则,健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密切关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加强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和专家团队的联合会商、信息共享,科学研判空气质量变化趋势,遇可能发生污染天气时增加会商预报频次,及时开展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压紧压实应急减排措施,切实做好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及预报预判,不断提高区域性污染过程预报准确率。
谢谢!
胡箭:
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非常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也感谢两位发言人详细的介绍和解答。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巩固提升蓝天保卫战成果,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获得感、幸福感。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供稿: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宣传教育处
编辑 | 岳艳娇
审核 | 马冉奚
原标题:图文实录 | 2024年云南省蓝天保卫战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