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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3月3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到2027年,力争在全省打造一批零碳工业园区,在零碳路径探索、场景打造、统计核算、管理机制和发展模式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激发新的增长动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明确,零碳工业园区是指在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各个阶段贯彻绿色发展理念,通过能源、产业、建筑、交通、废弃物处理、生态等多个领域绿色低碳技术集成应用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践,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使生产制造活动碳排放趋近于净零水平的工业园区。因此,四川省将分别围绕资源加工、绿色高载能、外向出口、优势产业主导等不同类型工业园区,以清洁能源规模利用、绿色低碳产业培育、绿色低碳技术支撑、智慧能碳系统建设为主要路径,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生态固碳和碳汇开发为补充手段,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设零碳工业园区。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汇总本地区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并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有关申报材料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试点园区依据批复的试点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要素资源,扎实推进试点建设工作。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建立跟踪指导和中期评估机制,定期调度试点建设进展,试点建设期满1年后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协调解决试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进展缓慢的及时调整出试点名单。
四川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将零碳工业园区纳入支持范围,对通过验收的零碳工业园区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后补助支持。支持纳入试点名单的园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零碳工业园区建设。支持纳入试点名单的园区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绿色低碳改造、设备更新、智改数转等技术改造项目,在“两新”支持政策中予以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零碳工业园区优先申报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申报国家零碳工业园区原则上应先纳入省级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名单,优先支持省级近零碳排放园区申报省级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名单。
实施路径
(一)清洁能源规模利用。探索发展“绿电直供”模式,强化园区与周边光伏、风电、水电等电力资源匹配对接,创新实施“隔墙售电”政策,提高园区可再生能源直供和消费比例。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推进园区内部及周边光伏、风电资源应建尽建,促进绿色能源替代。加快布局发展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锂电池、钒液流电池、氢能、飞轮等先进储能技术。大力发展绿色智能微电网,建立“源网荷储充放”能源供应系统,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园区绿色能源稳定供应。
(二)绿色低碳产业培育。将零碳工业园区作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探索新兴产业低碳发展和传统产业深度脱碳路径。针对新兴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园区,加强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发展,加快向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转型。针对传统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园区,加快发展低碳原料、燃料替代技术,推动节能降碳升级改造,提升园区内企业和主要产品绿色低碳竞争力。针对清洁能源富集地区,依托零碳工业园区引导高载能产业转移集聚,打造大规模清洁能源转化基地。
(三)绿色低碳技术支撑。加快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零碳原料燃料替代、生产工艺深度脱碳、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新型节能及新能源材料、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共性技术攻关突破,强化绿色低碳技术供给,促进产业化应用。推动园区内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全面推进园区既有厂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绿色低碳改造。完善园区“物流+交通+人流”绿色出行体系,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电动、氢燃料载重货车、物流和公交车辆。
(四)智慧能碳系统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打造智慧能碳综合管理平台,促进园区及企业构建碳排放数据计量、监测、核算体系,实现碳排放管理的可视化、可分析和可追踪,为提高碳核算数据质量夯实基础。发挥数字化系统对零碳工业园区支撑作用,支持园区内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探索利用数字孪生技术打造虚拟工厂,强化园区内生产活动精细化、数字化管理。
(五)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围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创新突破和成本降低,以低成本二氧化碳富集、中低浓度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多元固废协同矿化二氧化碳等技术为重点,开展碳捕集和利用与工业过程的全流程深度耦合技术研发,打造碳捕集和利用示范工程。加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和清洁能源融合的工程技术研发,开展矿化封存、陆上地质封存等技术研究,加快推动规模化应用,力争实现捕集成本大幅下降。
(六)生态固碳和碳汇开发。加快推动碳资产开发管理,对因技术、经济或其他方面的限制而难以完全消除的碳排放,支持试点园区通过购买并注销与其剩余碳排放量相等的碳信用产品,实现碳排放足额减量,多途径实现零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