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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2024年11月,青海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环办执法〔2024〕27号),青海省对照标准持续加大执法装备配备和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方式,以新“武器”新“手段”助力构建“科技哨兵+精准执法”智慧监管模式。
加大新“武器”配备培训。2024年,省市两级积极申请资金配齐无人机、探地雷达、烟气分析仪、热敏风速仪、红外热成像仪、FID、PID等便携式执法装备,为执法人员配发新“武器”。《标准(2024年版)》印发后,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对照标准“填平补齐”梳理缺项,积极申报“十五五”规划项目需求。
海东市新采购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检测仪、粉尘检测仪各1台,建立装备基础管理和借用登记管理制度,持续完善执法装备台帐和技术文件档案,多途径提高装备设备使用效率。
海西州积极申请540万援青项目资金落实执法车辆、各类便携式环境监测设备、无人机巡查系统等辅助装备,推进装备标准化建设工作。
海北州落实执法设备经费400余万元,配备便携式机动车尾气分析仪、尿素浓度计、成品油硫含量检测仪、VOCs热成像检测仪、氢离子检测仪、氮氧化物检测仪等9种设备,同时,组织多轮专业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操作仪器设备,有效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效能。
玉树州积极申请专项资金403万元配备无人机气体检测仪、紫外烟气分析仪、手持烟度检测仪等43台套便携式执法检测装备,着力补齐辖区移动监测执法薄弱短板。
强化新“手段”技术应用。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指导意见,充分运用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振动监控、无人机巡查、各类管理信息平台巡检等新技术手段,不进入或最小程度地进入现场,实现非现场执法,精准识别问题线索,高效能打击违法行为,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海南州充分探索创新执法方式,在日常检查中主动运用便携式执法检测设备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通过检测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等关键指标,精准发现油气泄漏和VOCs浓度严重超标线索,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查实油气回收装置长期不正常运行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查处予以惩戒,助力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玉树州建设“玉树江源之窗”远程视频观测平台,设置覆盖5G网络的40余个观测点位以“千里眼”探索“云”端守望,实现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长江、黄河、澜沧江等重要河段源头及生物多样性等“远距离、大范围、全方位”实时高清观测监控,源头地区彻底告别通信盲区,有效弥补地广人稀、监管难度大的短板,生态事件响应时间缩短83%,污染事件查处率显著提升。
黄南州建立黄河流域水域资源智慧监测监管平台,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AI视频监控等新型智慧监测感知手段,融合水生态环境、水资源、气象等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水资源遥感监测成果和无人机数据,实现对区域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监测预警、遥感问题识别、动态解析跟踪、评估与督导等场景的各类智慧应用,及时发现敏感区人为活动和违法行为,以新“手段”确保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科技赋能 智慧执法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玉树州以科技赋能推动“中华水塔”
生态环境智慧执法迈上新台阶
一、案情简介
2024年8月16日14时许,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玉树江源之窗”远程视频观测平台日常巡检发现,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曲麻莱县约古宗列分区(黄河源头)附近疑似存在人为破坏草原行为,依据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建立的《强化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合作机制》,玉树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一时间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向属地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移交问题线索,紧盯“江源之窗”平台实时监控收集影像证据资料,督促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执法部门开展现场调查。经查,人为活动属通信运营公司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前提下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黄河源头)擅自建设文化旅游直播监控点位,肆意开挖地基,预建立监控杆、太阳能、蓄电池等设施,造成自然保护地核心区草原植被破坏。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之规定,依据《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三江源国家公园资源环境执法局对该公司立案查处,罚款2.3万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开展生态恢复。
三、启示意义
三江源国家公园是我国首批设立的国家公园之一,案发地位于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约古宗列分区核心区,亦属三江源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生态环境极为脆弱、敏感,自我调节和修复能力弱。该案查办过程中,玉树州生态环境部门充分运用“江源之窗”生态环境智慧执法平台,以科技手段非现场执法方式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启动地方政府与国家公园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制止生态破坏违法行为,自发现线索到制止违法仅用时15分钟,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草原破坏后果,为高原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精准高效执法提供了宝贵经验。
四、延伸启示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积极发挥生态保护宣传主阵地作用,以“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为依托,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质量“一张图”平台并融合“江源之窗”为特色的宣传展示单元,以信息化动态、直观、立体的方式介绍三江源生态质量,讲述玉树生态故事,成为重要的生态环保科普宣传平台和推介美丽新玉树的窗口,让三江源生态保护插上“信息化翅膀”。“江源之窗”先后被评为“青海省环境教育基地”“玉树州党员干部生态环境教育基地”。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等国家领导先后莅临调研,对科技赋能智慧执法支撑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和创新生态宣传教育模式给予充分肯定。
今后,在上级部门大力支持下,玉树州将继续推进5300万水生态环境监测及风险防控能力建设项目,通过积极探索“观测—监测—监管”全链条、全时空科技赋能,持续推动“中华水塔”生态环境智慧执法迈上新台阶。
典型案例二
海南州贵南县运用新装备
发现查办加油站VOCs违法排放案
一、案情简介
2025年1月7日,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加油站日常执法检查时,运用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对某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测,该检测仪主要用于检测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等关键指标。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检测规范,对加油机加油枪以及油品储罐进行逐一检测,发现1号加油机1号枪和2号加油机3号枪气液比均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且实测值远低于标准下限;油罐密闭性检测结果也不符合标准要求,罐区VOCs浓度甚至严重超标。
二、查处情况
执法人员发现超标问题线索后,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取证。通过调取该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安装、维护记录、日常环境管理台账,勘察违法点位现场,调查询问加油站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依法依程序固定违法证据,查实在日常运营中,该加油站未对油气回收装置开展有效维护和定期检测,导致设备老化、损坏,无法正常发挥油气回收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之规定,贵南县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加油站处以6.5万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启示意义
传统的执法检查方式难以准确发现企业深层次违法问题,而先进的执法检测设备能够快速、精准检测出各项污染指标,为生态环境执法提供有力数据支撑。这是海南州生态环境部门开出的首张涉及VOCs排放的罚单,本案中,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等新执法装备的有效使用发挥了关键作用,有效提升环境执法的精准度和威慑力,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该案件标志着海南州在VOCs治理领域迈出重要一步,彰显生态环境部门严厉惩处环境违法的决心和力度,为今后类似案件查处提供了宝贵经验和范例。
来源丨厅法规与标准处(执法监督处) 省应急调查处置中心
原标题:我省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装备配备和新技术应用 以科技赋能助力构建智慧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