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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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8月20日向湖北省正式反馈督察报告。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经深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制定了《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整改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牢“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北送”的政治责任,锚定“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目标定位,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支点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美丽湖北建设的具体行动,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大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凝聚强大合力。
 
  《整改方案》提出了5个方面的整改工作目标。一是思想认识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和能力作风等方面查找贯彻落实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督察反馈问题切实整改到位。统筹推进历次督察反馈和长江警示片等问题整改,有序推进第三轮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有效保障饮用水安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四是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五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常态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整改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主要措施。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组织、党校和干部学院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生态环保理念、意识、能力;健全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坚定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二是深入实施流域综合治理。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和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推动重点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治;建立洪湖流域综合治理省级推进机制,推动洪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江河湖库水系互联互通、联调联控。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五个一批”工作计划,持续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水生态考核机制,保障河湖生态水量;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管,强化固体废物治理。四是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有序推进城镇排水管网雨污混错接改造,强化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内部雨污水混错接整治和雨污分流改造;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持续推动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五是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碳市场和碳金融中心;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整合,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六是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破坏问题监督;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全面实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压实整改责任。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精准督导、调度推进、跟踪问效;各市州党委和政府以及省直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机制。二是健全整改机制。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调度、交账和验收,严格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健全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及验收机制。三是强化指导督办。持续督查督办,强化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日常监察,省直相关单位加强现场指导帮扶、检查督办,确保整改事项按期实现销号清零、清仓见底。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实事求是、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调。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相关情况,努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湖北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湖北落地见效,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为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提供坚实生态环境支撑。
 
  来源 | 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责编 | 洪珊
 
  原标题:湖北省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