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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2022年4月6日,为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洛阳市环委办研究起草了《洛阳市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已印发。
《方案》总体上要求强化细颗粒物(PM2.5) 和臭氧(O3)协同控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进一步排查整治当前VOCs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源头替代、过程管理、末端治理”治污路线,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并重,积极引导企业主动提升绩效水平,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为完成“十四五”"VOCs总量削减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文件显示,未来,洛阳市将从七个重点任务、20个重点方面出发,加快推进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巩固完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强化无组织排放过程控制,强化工业企业V0Cs治理,强化油品储运销排放管理,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加强臭氧污染天气应对,加强监督执法。
方案提出的措施包括持续推进汽修行业源头治理,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加强敞开液面逸散管理,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开展钼选矿行业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试点,加强耐火材料行业VOCS治理,开展监督性抽测工作,全面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管理,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覆盖,开展夏季臭氧管控执法检查等等。
方案还指出,洛阳市将提供四个保障措施,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包括将VOCs的污染防治和监管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的大局,抢抓“夏病春治”有利时机,挂图作战;组织开展VOCs治理政策、标准、技术培训宣传,并入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等等。另,方案还对生态环境部门、工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商务部门、住建部门、新闻出版和文广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好各自负责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
(全文见附件)
原标题:市环委办 关于印发《洛阳市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