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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一是优化上市企业募投项目审批手续。
对拟上市企业拟建项目环评文件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通过“上门服务、靠前服务、现场服务、主动服务”的方式强化项目指导、优化环评审批,提前解决项目环评审批阶段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实施环评受理材料“容缺后补”机制、运用“打捆环评”“告知承诺制”等区域评估成果,做好项目落地的环评审批服务工作。
二是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以服务保障上市企业募投项目建设为主要目标,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全力拓展存量挖潜空间,加强对各县区、园区指导,通过开展精细化管理、产业升级和污染治理等,多渠道挖掘全市自身减排潜力,为上市企业募投项目腾退出尽可能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较大的建设项目,通过市级协调解决,推动重大项目落地。
三是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式。
推进施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拟上市企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将拟上市企业列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双随机检查实施差异化监管,企业抽查概率与其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完善环评、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生态环境监测、环保设施建设运维等领域环保信用监管机制。鼓励、支持拟上市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运用好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
四是落实“点对点”帮扶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结对服务13家拟上市企业,为企业上市过程实施全程服务,定期对接联动,了解并处理企业上市需求,及时宣传环保政策,做好法律法规释讲和技术辅导工作。
原标题: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四举措助力重点企业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