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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2022年5月26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湛江市提升空气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2年版)》全文。按照要求,湛江市将全面加强工业源、移动源和面源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落实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措施,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全省前列,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 达标率)达到 94.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4 克/立方米,全市空气质量六项基本指标年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与此同时,为推进上述目标实现,湛江市将落实一系列重点任务,包括:
(一)推动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严禁在经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园区以外区域,新建及扩建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
禁止建设生产 VOCs 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
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产业绿色化发展。
全市禁止新建 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有序推进“煤改气”工作。
党政机关新增或更新的机要通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或节能汽车)比例达到60%,鼓励租用新能源车。
(二)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减排
组织各地实施涉 VOCs 重点企业深度治理和分级管控,配合省推进 VOCs 排污权交易体系建设。
开展涉炉窑企业大气分级管控核查,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三)全方位推动移动源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更新完善全市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清单,12 月底前对重点监管用车大户完成全覆盖入户检查。
对遥感监测或 OBD远程在线监控发现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占其进厂使用柴油货车总数10%以上的重点用车企业,组织约谈并开展入户检查。
(四)强化面源精细化管控
要充分发挥渣土车(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作用,督促列入清单工地在开工前安装好视频监管装置并接入监管平台。
城管部门要强化道路扬尘整治,组织加强主次干道冲洒清洗,加强雾炮车的管理和使用。
强化露天禁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禁止露天焚烧行为。
落实垃圾露天焚烧管控任务。
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确保餐饮油烟治理和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强化烟花爆竹管控,于今年内将县级城市规划城区全部划为禁燃区,并明确处罚细则。
春秋冬季节注重防治臭氧污染,冬春季节注重防治颗粒物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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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见附件
原标题: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湛江市提升空气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