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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2022年6月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十四五”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规划》(下称《规划》),要求:
到2025年,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贴近用户、便捷高效、智慧互联”的充换电服务网络,成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38万辆左右电动汽车的充换电需求;对标上海等一线城市发展水平,推动全市车桩比达到2∶1左右,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能力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
根据预测,苏州市到2025年电动汽车保有量可达38万辆,电动化率约7.2%。其中,全市电动公交车保有量将达7500辆,电动客运车达1400辆,电动出租车达4600辆,电动网约车达2.3万辆,电动环卫车达1000辆,电动物流车约2.3万辆,电动私家车约31万辆,其他电动车型7600辆。
《规划》明确,结合城市规划布局、车辆运行里程、充电服务半径等因素测算,为匹配充电需求,到2025年,苏州市累计应建成充电桩20万个,其中私人充电桩不少于15.5万个、公共充电桩约3.6万个,专用充电桩约0.9万个。
下一步,《规划》要求:
公共充电站——
“十四五”期间,规划扩建 144 座、新建 1149 座公共充电站点,新增 29743 个公共充电桩。至2025 年,全市共有公共充电站 1843 座,公共充电桩 35656个,实现全市公共充电站平均服务半径 1.2 公里以内,其中核心城区公共充电站平均服务半径 1 公里以内,其他区域公共充电站平均服务半径1.5公里以内。
专用充电站——
“十四五”期间,规划扩建 67 座、新建 208 座专用充电站,新增 6420 个专用充电桩,主要分布在公交车、客运车停车场以及环卫车、物流车等自有场地。到 2025 年,苏州市累计建成专用充电站 479 座,专用充电桩 9011 个。
原标题: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