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陆续出炉!广东、江苏、安徽等10省生态环境状况这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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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计划的8项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空气质量达标率增加,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上升,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
 
  与此同时,各省级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也陆续发布,环保在线初步统计如下↓
 

各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陆续出炉!广东、江苏、安徽等10省生态环境状况这里看!

 

  截至2022年6月6日,已有19省发布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篇聚焦江苏、广东、江西、河北等在内的10省去年的生态环境状况,并从大气、水、土壤等多个主要的环境内容出发进行逐个梳理:
 
  江苏
 
  《2021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已于5月9日发布。去年全省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 82.4%,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13 市优良天数比率介于 76.4%~88.2%之间;纳入“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 210 个断面中, 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 87.1%,无劣于Ⅴ类断面;去年对“十四五”国家土壤监测网基础点中的 165 个太湖流域点位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165 个监测点位中, 157 个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风险筛选值,占比 95.2%。
 
  广东
 
  5月10日,《2021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发布。2021年,广东省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六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连续七年全面达标。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AQI达标率)在85.5%~99.5%之间,全省AQI达标率为94.3%,15市达标天数比例高于92.5%。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对78个在用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开展了监测,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评价,水源达标率为100%,汕头、韶关、河源、惠州、汕尾、肇庆、潮州和云浮8市水质达到全优。危废利用处置能力145.8万吨/年,413个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江西
 
  5月30日,《2021年江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向社会公开。文件显示,去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全省设区城市优良(达标)天数比例均值为96.1%,与上年相比上升1.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臭氧与可吸入颗粒物;开展了6个土壤基础点、407个土壤风险监控点的样品采集工作等,结果显示基础点土壤环境状况总体较好,风险监控点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
 
  河北
 
  5月31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1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21年全省设区市环境空气中PM2.5年平均浓度较2020年下降15.3%,优良天数比2020年增加15天,优良天数比例73.8%;水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国控断面优良比例较前一年上升5.6%,V类水质断面降低4.4%;去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57.35,比2020年增长1.66。
 
  贵州
 
  5月31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正式发布《2021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贵州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稳定。贵州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7.7%。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为“优”,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9个中心城市AQI(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8.4%,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累计完成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治理5262万吨,废渣治理率达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等。
 
  福建
 
  5月31日,《2021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迎发布。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68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其中9设区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99.2%;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主要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97.3%。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19个淡水湖泊水库中,Ⅰ~Ⅲ类水质湖库占94.7%;声环境质量方面,城市声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影响有所下降。
 
  吉林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编制的《吉林省2021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1年我省生态环境重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去年全省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89.9%-98.1%之间,全省平均为94.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5个百分点,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全省111个国控地表水断面考核评价I-III类优良水体比例为76.6%(85个),优于国家考核目标2.3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比例为2.7%,低于国家考核目标4.5个百分点。吉林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68.62,生态环境状况稳定在良好级别。
 
  安徽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于6月1日发布2021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表明,去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3%;PM10年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监测的146条河流、41个湖泊水库共321个地表水国、省控监测断面(点位)中,Ⅰ类至Ⅲ类水质断面(点位)占77.3%,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此外,安徽全省危废年综合利用能力达458万吨,集中处理能力约134万吨,能满足实际需求。
 
  海南
 
  同日,海南发布《2021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告显示,去年一年地方大气环境质量专项督导成效明显,共检查发现问题污染源1627个,形成专项督导问题清单,紧盯市县举一反三落实整改。2021年全省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达到94.2%,同比上升7.2个百分点;优良水体比例达到44.2%,同比上升10.2个百分点,整体水质达到治理以来最好水平。2021年,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首次在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入海口开展3个断面的海洋漂浮微塑料监测等。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平均80.41,等级为优。
 
  青海
 
  6月1日,《2021年青海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全省地表水水质整体优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6%,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与上年相比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变化幅度在-0.43-2.63间。
 
  可以看到,去年各省生态环境保护中花了大力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局良好。2022年,接着看各省污染防治的新招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