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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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2022年6月16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下文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现阶段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存在流域水资源承载力有限、是流域生态环境脆弱、部分地区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经济发展模式偏重等问题。
 
  为开创黄河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规划》要求,到2030年实现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污染排放物总量持续减少等目标。到2035年,陕西省将基本构建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格局,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
 
  为此,陕西省将加快推进:
 
  1.能源结构绿色发展
 
  到 2025 年底前,完成关中平原散煤替代。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支持陕北地区建设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推动关中地区地热能供热可持续、规模化发展,力争使可再生能源成为黄河流域能源消费增量主体。
 
  2.工业污水治理
 
  持续推进工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重点围绕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造纸、纺织印染、食品等行业,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逐步提高废水综合利用率,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降低污染负荷。
 
  2025 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含纳管企业)全部依法安装使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联网,实现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范运行,推动黄河流域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应收尽收、稳定达标排放。
 
  3.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
 
  到 2025 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40%以上。积极开展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优化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设施,逐步建立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到 2025 年,黄河流域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 90%以上。
 
  4.协同开展 PM2.5和 O3污染防治
 
  统筹建立以 PM2.5和 O3治理为核心、以 NOx 和 VOCs 综合整治为切入点的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考虑 PM2.5和 O3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推动 PM2.5浓度持续下降,遏制 O3浓度增长趋势,有效提升黄河流域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5.黄河流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
 
  强化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的过程管理,突出以降碳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从末端治理转向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以二氧化碳达峰倒逼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推进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综合治理、协同增效,加大甲烷、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等其他温室气体控制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
 
  ……
 
  (全文见附件)
 
  原标题:关于印发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