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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2022年6月1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20项民生工程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由此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方案(下称“《方案》”)公开发布。
方案明确,2022年,突出管网收集和终端无害化处理,强化中水再利用,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完成覆盖剩余约9000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村庄无害化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省全覆盖。
2022年预计总投资约1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约3亿元,省级涉农资金加大投入和重点保障,剩余资金由地方政府筹措解决。
重点任务及分工如下:
(一)加快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内村庄污水管网建设。对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已经覆盖到的村庄,加快建设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年底前完成纳管任务,进行统一处哩并加强中水回用;对城镇(园区)河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可覆盖和规划纳入城镇(园区)污水管网的村庄,按照应纳尽的原则,各地要制定的管计划,压实责任,明确进度安排,提出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实施主体:相关市县政府)
(二)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乡镇所在地。中心村。旅游村等规模较大。人口集中。具备完整上下水管道的村庄,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统筹建设,实现厕所粪污与生活灰水一体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地城相近村庄可采取区域统筹。联合共建方式建设污水处理站,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无害化处理。鼓励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街道冲洗。农田灌溉和景观用水。(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实施主体:相关市县政府)
(三)统筹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对规模较小、实行单坑或其他形式卫生厕所改遗的村庄,或不具备管网收集条件的村庄,统一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根据人口规模和实际产生粪污量,处理覆盖范围等情况,统筹建立区域性厕所类污无害化集中处理站,或利用已有沿气工程进行集中处理。集中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标准后可直接用于农田灌溉。制定农村生活灰水收集回用等有效管控措施。通过冲厕。庭院绿化等原位消纳方式,成联户建立集中生态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中水目用,实现生活污水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 省农业农村斤。省生态环境厅,实施主体:相关市县政府)
(四)推进高寒地区和山区村庄生活污水分散治理。对居住分散。类污不易集中处理的坝上。山区边远村,可结合改厕灵活采取治理模式,结合农业化脱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等,引导治理后河水作为有机肥水使用,实现生活灰水有效管控和厕所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实施主体: 相关市县政府)
《方案》全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