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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落实国家长江办《“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长江办〔2022〕2号)精神,省长江办组织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起草了《湖南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十三五”时期,我省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逐步提升,城市垃圾处理能力逐渐增强,城市医废处置能力短板基本补齐,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与此同时,我省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还存在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设施短板弱项突出,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运行维护能力不强,机制体制还不够健全,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国家《“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各省制定本地区‘十四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相关实施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按照国家长江办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立足我省污水垃圾处理新形势、新要求,严格对标国家实施方案,起草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推进设施建设、推进资源化利用、强化运营管理、完善保障措施等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思路。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其中工作目标提出,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或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7%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3%以上;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7%以上;建制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基本健全。
第二部分为推进设施建设。明确4项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体系主要任务: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明确4项完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体系主要任务: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生活垃圾填埋设施整治。
第三部分为推进资源化利用。主要部署再生水、污泥、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任务和技术要求,该部分主要是鼓励各地探索再生水及污泥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广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实现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第四部分为强化运营管理。主要部署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创新运营管理模式、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等工作。
第五部分为完善保障措施。主要从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收费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等方面着手,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全文见附件)
原标题:《湖南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