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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2022年6月16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广西 2022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以及 2022 年北海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相关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保持环境空气质量位居全区前列,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任务,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北海市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从总体上要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1+1+4+3+N”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巩固提升全市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天气应对、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为重点,聚焦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加快补齐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治理短板,分解落实重点任务,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见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计划》明确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全市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 95.9%,PM2.5 平均浓度不高于 27.8 微克/立方米,消除中度以及以上污染天气。各县区PM2.5 浓度、优良天数比率、中度及以上污染天目标任务详见附表 1。VOCs、NOx 减排年度目标待自治区明确后另行分解下达等目标。
为此,《计划》要求落实以下重点任务:
(一)以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和项目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建和扩建钢铁、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制浆造纸行业、平板玻璃、焦化、电解铝等“两高”项目,应严格落实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根据能耗、产能、生态环境容量等制约要素,进一步完善淘汰落后产能的机制和制度建设,强化部门联动,推进企业集群规范发展等。
(二)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排放协同治理
通过推进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全面摸清涉 VOCs 行业企业底数、持续推进重点领域 VOCs 治理、稳步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加强固定污染源监管等促进绿色生产。
(三)深化实施移动污染源防控
要提高“公转铁”、“公转水”货运量。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对港口煤炭、矿石、钢材、石油、粮食等大宗货物运输原则上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加强新生产柴油货车环保达标监管,核查车辆的车载诊断系统(OBD)、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在线监控等;持续提升油品质量。开展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中影响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油品、氮氧化物还原剂、车用油品清净剂等有关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推进非道路移动源综合管控。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组织对本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生产企业排放检查,基本实现系族全覆盖以及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四)持续实施面源精细化管控
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和综合利用,综合治理扬尘污染,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同时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问题整治,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加强油烟 扰民源头控制等。
(五)精准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强化污染高发季节精准防控。从而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根据自治区污染天气应对指挥调度,强化城市、部门联防联控,完善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根据自治区污染天气应对指挥调度,强化城市、部门联防联控,完善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涉气企业监管执法。不断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区县交叉执法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等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全文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