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十二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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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30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文明办、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到2022年底,西安、咸阳两个国家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在已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础上巩固发展,前端分类准确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显著提升;宝鸡、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市,每市至少有一个区(市辖区或开发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安康、商洛、杨凌示范区及韩城市建成区一半面积以上集中连片区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区域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四类垃圾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为完成《方案》目标,陕西将坚持“科学管理,绿色发展;党政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的原则,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方案》指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合理确定分类类别,推动源头减量,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提升分类处置能力,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
 
  要努力推动习惯养成,教育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切实从娃娃抓起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努力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加快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法制化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同时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健全垃圾收费机制,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强化成效评估,积极推进示范创建。还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社区治理体系,健全管理机制,落实各单位法律责任。
 
  (详见附件)
 
  原标题: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