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高标准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江西出台33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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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统筹推进标准化发展,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江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促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助力高标准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提升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标准化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加快标准化改革创新、筑牢标准化工作基础、保障措施等九大方面入手,提出了33条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主导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0项以上,制定团体标准100项以上,制定发布“江西绿色生态”认证评价标准50项以上。成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0个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500项以上,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00个以上。
 
  到2035年,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特色鲜明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促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
 
  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建设一批国家及省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开展标准技术指标验证工作,提高标准技术指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标准体系:加强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融入标准。
 
  强化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全面建成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江西绿色生态),创建10个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区域(行业)分中心。打造以标准为纽带的产业和技术创新联盟,研制一批支撑绿色发展、体现江西地方特色的关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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