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率100%!宜春出台“危废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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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出台《宜春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包括十部分二十小条内容,业内俗称“危废十条”,是今后一段时期宜春市危险废物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以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源头防控为抓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为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改革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全市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逐步增强。到2025年底,全市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链条闭环监管,为打造综合实力强市贡献更多生态环保力量。
 
  《改革方案》提出8项重点任务,17条具体措施。每项任务均明确了具体措施。同时,明确强有力保障措施。
 
  一是压实各方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的组织领导,做到认真筹划、统一部署;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对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二是强化技术保障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危险废物治理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依托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建设培训实习基地。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指导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涉危险废物重大环境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形成强力震慑。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向公众开放,努力化解“邻避效应”。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将举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列入重点奖励范围。
 
 
  原标题:重磅:宜春市出台《宜春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