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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22〕5号)精神,推动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市域、全过程、全方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任务,促进城乡建设绿色转型升级,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奋力谱写西安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安全性不断增强,“城市病”问题有效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共识。碳达峰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高度,美丽西安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城乡生态环境和品质明显提升,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碳达峰后稳中有降,人居环境更加美好,美丽西安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三、重点任务
(一)协同推进绿色发展布局。依托关中平原城市群区域合作机制,与城市群内其他城市在加强优势产业协作、加快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生态环境共建共治等方面深化合作,为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绿色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和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培育建设西安都市圈,深入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优化新型城镇化空间载体。实施“北跨、南控、东拓、西融、中优”的空间发展战略,形成城市空间疏密有度、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舒适、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布局。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和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合理配置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坚持“量水而行”,全面优化水资源配置。优化住房空间布局,精准、分类实施住房供应。完成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和东航站楼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加快推进西延、西康等高铁建设,推进中心城区-西咸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优化道路交通体系,持续提升道路交通网络通达性,加快实现都市圈1小时通勤。
(二)建设绿色低碳生态城市。构建“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加快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导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优化城市功能结构,合理控制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提升城市品质,加快产业承载区产城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引导绿色发展模式。积极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工作。强化风险管控,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筑牢全市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综合修复,稳步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扎实推进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深入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城市体检,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加强应急救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巩固园林城市成果,加强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将婴幼儿照护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区足球场地等设施建设纳入《西安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体育公园,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设施。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健全城市生态修复工作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体系,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加快推进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加大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县城建设示范县创建和市政设施补短板行动,指导蓝田巩固创建成果、周至县推进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县域城镇化建设水平,满足农村居民在县城安家就业需求。
(三)着力打造美丽宜居乡村。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改善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目标,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提升,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政治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整治水平,打造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环境优雅、美丽宜居的现代乡村。积极推进9个乡村振兴示范镇的引领作用,有序推进海绵城镇、节水型城镇、园林城镇建设,到2025年,共同缔造300(其中,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80个)个美丽村庄。科学选址,统一规划,推动绿色农房建设,鼓励装配式农房建设,推广使用《关中民居设计图集》,逐步引导农村建筑风貌,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到2025年底,建设完成1000户“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等工作,加强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进周至县老县城村、蓝田县石船沟村两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建立市级传统村落名录。扎实推进长安区、蓝田县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乱堆乱倒整治,规范设置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提高街镇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能力,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有效衔接,推进高陵区、长安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99%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因地制宜开展秦岭北麓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及综合治理,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升农村防灾减灾能力水平。创建都市现代化农业园区(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实现国家级产业园区“零”突破、省级产业园不少于5个、市级都市现代化农业园区(产业园)不少于15个。
(四)全面推动高品质绿色建筑。深入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持续推动新建建筑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与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结合、同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健全绿色建筑全流程监管体系,全市新建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等级进行设计、建设,倡导、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建筑,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行动,到2025年,力争市级机关全覆盖,区县、开发区及西咸新区机关90%以上达到创建要求。坚持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示范促进、科技引领的基本思路选择2-3个区县、开发区率先编制实施超低能耗建筑规划,开展示范项目征集,到2025年,全市建成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40万平方米。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建立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建筑节能相关内容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公示。健全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数字赋能行动,融合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公共建筑能源审计试点。鼓励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到2025年,分别推广2家以上公共机构为市级、县级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单位。推动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的推广应用。
(五)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档制度,加快推进城市老旧管网及地下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及更新改造,统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推进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高陵、阎良、西咸新区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结合片区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联动发展。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向村覆盖、向户延伸,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到2025年,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9%以上,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健全。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加快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智慧停车及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无障碍设施连续、畅通。做好消防审验和日常监管信息共享工作,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整体消防安全管理,推动地下空间相互联通,推进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设完善再生水、积蓄雨水等再生利用设施,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稳定达到95%以上。积极推进热点联产供热改造、地热能供暖等。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历史文物保护传承主体责任,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依法问责处罚。到2025年,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挂牌保护率达到100%。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法规体系,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保持和延续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做到按级施保、应保尽保。强化古城整体保护,打造历史文脉与现代风貌交相辉映的古都新风貌。完善项目审批、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等制度机制,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和历史建筑维护修缮工作,推进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三学街历史文化街区、易俗社文化旅游片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弘扬工匠精神,依托“长安建筑大工匠”比武竞赛活动,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
(七)全力提升绿色建造水平。推动建筑行业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标准化的可持续发展,推进全市建筑业总体技术水平趋向国内领先水平。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发展,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体系,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建设,不断提升部品部件标准化应用,推动全产业链一体化协同发展。以大力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研发关键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应用,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绿色建材认证,制定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建设,有序减少建筑垃圾存量,到2025年,全市建成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70%。督导建设工地严格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管控施工噪声。搭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平台,加快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建设,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培训与鉴定,支持企业与高校合作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新型建筑工业化各类专业人才。
(八)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有机结合,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将再生水纳入西安市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大再生水管网建设力度,创新再生水利用方式,推广普及节水技术和生活型节水器具,促进再生水作为缺水城市的“第二水源”。积极引导市场和消费者推广使用节能环保低碳产品,推广绿色包装。建立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快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合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5+4+1”现代化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高于35%。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加快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新建项目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科学制定城市慢行系统规划,构建便捷、舒适的慢行交通网络,保障新建道路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力争新改建道路及人行天桥项目同步建设行人、非机动车道,继续优化已建道路慢行设施,实施慢行优先示范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区(县)、开发区作为工作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措施,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市级相关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密切协同配合,出台支持政策,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按照《陕西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相关要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重要指标将纳入相关市考指标体系。
(二)完善支撑体系。建立完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机制,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绿色发展,修订完善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法规,创新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引导社会共治共评。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
(三)强化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引领作用,大力发展培育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的绿色创新企业。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积极培育1-2个新型城镇标准化试点。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将新建建筑绿色性能提升、既有建筑高性能绿色改造、近零能耗零碳排建筑设计运行等内容纳入年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支持方向,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与装备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分阶段推进城市智慧化建设,搭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构建智能物业服务平台。
(四)加强培训宣传。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培训,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增加相关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能力水平。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广泛吸收借鉴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加强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形成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