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为营”巧攻水污染,浙江构建“前、中、后”协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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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浙江省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优于三类水质比例为95.2%,同比上升1.6%,无劣V类断面,全省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优良水质(一、二类)海水面积平均占比46.5%,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
 
  近日,浙江省召开全省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暨巡视反馈涉水问题整改推进会,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强调提出,后续要深入打好碧水行动保卫战、加强水生态环境修复、加快推动水河海洋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能力建设,并全力抓好巡视涉水涉海问题的整改工作。
 
  会上,《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打造碧水蓝海保护新高地力行书》发布,推进数字化治太工程、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工程、实施入海河流总氮、总磷削减重点工程、实施医疗污水提升工程、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等,都在力证浙江打赢这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与决心。
 
  近日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还公布了2022年度第五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第一例就有关污水问题。据了解,该案例为排污单位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水污染物,而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该公司已改正违法行为,污水达标排放,最终不予进行行政处罚。
 
  浙江在推动水环境治理上,不马虎、很重视。
 
  据报道,浙江在“五水共治”实施以来,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清零,消劣任务提前3年完成,在多项水环境相关考核中取得不错的成绩。此外,浙江省治水办相关负责人还公开表示,将继续保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做好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处理全达标、饮水权保障等工作。
 
  6月中旬,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未来将深化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研究合作,可以想象,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将获得更坚实的“助攻”力量。
 
  此外,经过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三十六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也即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中,明确了多款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任务目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在解读该文件时表示,污染防治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要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水环境治理与保护自然也要从源头抓起,强化源头预防工作,以提高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成效。
 
  源头预防+中端治理+后端监管,浙江省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已然走向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