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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加快全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方案》从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固废处理、危废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等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提出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重点地区和领域短板弱项加快补齐,建设形成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方案》提出,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加快建设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建制镇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加快修复更新老旧管网,因地制宜稳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万吨/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7200公里,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
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方案》要求,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可回收物回收、分拣、处置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稳妥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范有序开展库容已满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封场治理,加快提升焚烧飞灰、渗滤液、浓缩液、填埋气、沼渣、沼液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到2025年,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1.4万吨/日,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日,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710吨/日,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65%左右。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方案》明确,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机动车、退役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旧木制品、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等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方案》指出,围绕保障绿色铝、硅和铜、铅、锌、锡等有色金属产业健康发展,聚焦省内含砷废物、电解铝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突出短板,积极争取国家统筹的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处置基地建设,加强处置能力区域共享。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
《方案》要求,大力推进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提质,每个州、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积极推进大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急备用能力建设,尽快实现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备充足应急处理能力。到2022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