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要求大力推动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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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2022年7月26日,中国珠海政府网发布“关于印发《珠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的通知”,明确发展基础、要求目标、任务举措、环境影响评价及保障措施,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5.3个百分点;力争建成600座充电站、6000个充电桩”等具体指标,详情见下表:
 
  《规划》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新型储能建设”“推进氢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建设”“加快终端用能清洁替代”等纳入重点任务,具体来看:

《珠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要求大力推动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建设

 
  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推动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建设。加快开发利用海上风电,稳步推进金湾、桂山二期海上风电建成投产和并网消纳,开工建设高栏海上风电项目,有序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逐步形成沿海风电规模化发展格局。力争到 2025 年全市风电装机规模达 155 万千瓦。
 
  ——加快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建设。大力提升光伏发电规模,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支持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推动斗门“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建设。到 2025 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 200 万千瓦。
 
  ——合理发展生物质能。统筹规划垃圾燃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开发,重点推进环保生物质热电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十四五”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 6 万千瓦。
 
  ——探索综合利用海洋能。开展海洋能源资源普查,探索集风能、太阳能、波浪能等发电为一体的海岛独立电力系统应用研究,推动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加强氢能综合应用推广,试点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推进海水淡化系统和技术产业化应用,探索“水电联产”新型模式。
 
  2.支持新型储能建设。
 
  结合系统实际需求,布局一批配置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通过储能协同优化运行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为电力系统提供容量支撑及一定调峰能力。鼓励多能互补发展试点示范,建设风光火储多能互补项目。支持鼓励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及独立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提高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
 
  3.推进氢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建设。
 
  围绕省氢能发展规划布局和示范建设,加快推进氢能供应保障能力建设。支持副产氢气企业建设氢气提纯(PSA)装置,满足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推广应用需要。在满足安全前提下鼓励发展分布式式制氢,利用发电厂富余蒸气建设蒸气热能热解制氢,探索海上风电制氢。加快加氢站建设,鼓励加油(气)站与加氢站合建等,为我省氢能示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4.推动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发展。
 
  ——加快终端用能清洁替代。积极实施电能替代,重点推动交通、建筑、工商业和民生等重点领域扩大电能替代规模,提高电能替代效率。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化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力争建成 600 座充电站、6000 个充电桩(含私人及内部专用充电桩),逐步形成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全面推广港口岸电,推动住宅家居电气化。鼓励可再生电力实现建筑供热(冷),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加快推进船舶LNG 加注站建设,为我市绿色航运发展注入新动力。
 
  (全文见附件)
 
  原标题:关于印发《珠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