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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2022年7月2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公布文件全文。
建设目标:
①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5万立方米/日(含建制镇),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000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20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其中设区市达到95%以上。
②生活垃圾处理。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3.1万吨/日左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3.6万吨/日左右,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设区市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③固体废物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④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基本补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重点任务:
(全文见附件)
原标题: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