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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宝清县农村环境治理与黑土地保护融合开发EOD项目”通过国家审核,并正式推送金融机构,成为黑龙江省首个EOD模式入库项目。
据悉,该项目以城乡生活垃圾、大气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为导向,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同时,充分挖掘黑土资源优势,开展土地修复与复垦,导入特色生态农业,实现农村环境治理与黑土地开发保护的双赢。
近些年,各地EOD项目动作频频,在行业中是个很“火”的名词,备受关注。
2021年、2022年生态环境部先后确定了94个项目开展EOD模式试点,并且在两批试点之后,未来EOD模式将遵循“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原则,进入常规性申报阶段。
EOD模式(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是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实施EOD模式是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环保投融资,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探索。
国家十分重视EOD项目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其发展。从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提出“探索环境治理项目与经营开发项目组合开发模式”,到202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提出“社会资本可采取‘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方式,利用获得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发展适宜产业”,期间十余个政策文件都提出了支持EOD项目发展。
此外,在财政支持方面,2021年11月,财政部发布《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提出“用于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奖补采取项目法分配,工程总投资10-20亿元补5亿,20-50亿元补10亿,50亿元以上补20亿”,最高项目奖补资金比例达60%、金额达20亿。
除政府补贴外,在金融方面也给予了倾斜。生态环境部要求国家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按照精准施策、市场化运作和风险可控原则,发挥开发性金融大额中长期资金优势,统筹考虑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加大支持力度。
近年来,相关银行为EOD模式项目提供了大额中长期资金融资服务,截止2021年底,国开行对首批试点项目累计授信额度约5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