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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2022年8月26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东莞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东莞市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规划》研判当前工作成效与形势,将遵循紧扣国家政策,落实全省部署;夯实基础工作,加强能力建设;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源头控制;加强试点示范,统筹系统施策的原则,计划到2025年,全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基本控制,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部门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到203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主要指标达到以下水平:
为此,《规划》将围绕六项重点任务展开,具体如下:
(一)持续开展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进一步查明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持续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完成国家级和省级土壤环境监测任务,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状况监测。同时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针对水乡片及沿海片地下水赋存丰富、地表水系发达、敏感点多且集中的地区,视情况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
(二)系统推进污染源头预防
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严格空间布局管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严守环境准入底线。落实现状调查与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影响评价。还需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管理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典型行业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重金属减排,动态更新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扎实推进工业废物处理处置,采取摸底清查、源头减量、规范整治,拓展利用处置渠道、全方位强化监管等措施,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
(三)稳步推进耕地分类管理
动态调整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定期对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进行动态调整,客观反映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加大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强化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提升。巩固提升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全面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制定“十四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利用类耕地的具体落实措施。结合耕地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探索建立常态化精准风险管控工作机制。严禁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加强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四)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健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有关成果,逐步将关闭搬迁地块纳入监管范围。鼓励开展提前调查、尽职调查。依法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且具备调查条件的地。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合理规划地块用途。严格土地供应等环节监管。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嵌入土地储备、供应、改变用途等审批环节。优化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有序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因地制宜探索管控和修复模式。健全建设用地联动监管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加强联动监管。针对纳入污染地块信息系统的地块,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供应审批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
(五)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强地下水环境质量管理,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逐步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按照国家、省级要求,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定义务。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渗和监测措施。有序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探索开展典型工业园区调查评估和风险管控试点。
(六)大力提升监管与支撑能力
完善政策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东莞市土壤环境背景值地方标准。修订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管理方案,制定出台企事业拆除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方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指南等政策文件。不断优化环境监测网络,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强化基层人员队伍建设。通过提高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和评审专家的水平,综合应用大数据核查比对、信息公开、信用管理等手段强化信用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推广使用土壤调查全过程监管软件,定期组织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布点、采样、检测等开展合规性抽查,规范修复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此外,《规划》还指出:“十四五”期间,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突出重点和成效,实施一批环境调查、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和修复、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支撑主要任务有效落实。
(全文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