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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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2022年8月30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委、省政府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出发点,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完成国家下达云南省各项指标任务。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取得积极成效,地下水污染防治初见成效,初步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总体上看,“十三五”期间,全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局部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基于此,“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将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科技支撑,强化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到2025年,全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七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文件显示,《规划》将围绕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三个方面贯彻落实。
 
  (一)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排查整治涉重金属矿区固体废物,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环境监管,推动实施绿色化提标改造。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深入推进耕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调查,动态调整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措施。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优化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明确风险管控与修复重点,加强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
 
  (二)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开展“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落实地下水防渗和监测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同时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或保持方案,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三)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网。2025年底前,协助国家构建以饮用水水源和国家重点生态区域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控为重点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推进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建立全省地下水环境信息数据库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强化科技支撑。
 
  除此之外,十四五”期间,为了有效控制土壤、地下水环境风险,进一步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云南省将重点组织实施调查与评估、源头防控、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四大工程。
 
  (全文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