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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截至目前,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的4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剩余问题正按序时进度推进;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督察组转办的77件信访件已办结76件,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宣城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市委常委包县市区、市级领导包问题”的包保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批示,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带头深入重点地区、重点点位暗访督导;分管市长每周现场调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关市领导每季度深入包保地区指导、协调、督促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宣城经开区认真落实属地责任,主要领导常态化督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
宣城市完成2018—2019年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9—2020年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点位问题的核查和处理工作,对2021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进行调研摸底;持续完善自然保护地“四有”基础性工作,设立管理机构、建立矢量数据并开展电子立标工作;印发《关于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的通知》,明确保护区管理目标任务、各项保护措施以及各类禁止行为,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
印发《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发现和整改闭环机制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排查发现机制,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充分运用渔政信息化先进技术手段,加强保护区监管和监督检查,强化日常巡护巡查,不断提高保护管理水平。印发《关于加强长江禁捕应急值守及渔政信息化线上巡护的通知》,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护。
四是保护生物多样性。
近年来,宣城市光倒刺鲃保护区共放流鲢、鳙、光倒刺鲃、草、鳊、鲫等鱼种共1000余万尾,投入资金120余万元;2022年6月2日,开展扬子鳄野外放归活动启动仪式,放归扬子鳄370条,规模化放归数量突破1300条,标志着扬子鳄野外种群复壮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对于全市乃至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均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严格督查问责。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对重点难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督查督办。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函,加快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对督察组移交的1个责任追究问题,已完成调查处理,共对3个单位和6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原标题:宣城市五措并举全力推进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