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多项财政政策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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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在国家发展大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日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印发实施,聚焦当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的短板和弱项,以维护黄河生态安全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提出了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5大重点攻坚行动和23项具体任务。
 
  作为沿黄河主要省份,山东省深入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以下简称《若干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更加系统集成、精准有效支持山东省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
 
  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推动污染治理
 
  《若干财政政策》提出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投入机制,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2—2025年,强化资金统筹,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综合运用财政资金、政府债券、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支持整县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黄河干流及大汶河流域率先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改造,2022—2024年,省级财政对整县制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清零”建立分梯次“以奖代补”机制,支持加快实现雨污合流“清零”;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和运行给予补助,支持推进通道城市应改尽改,非通道城市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提升重点流域水质监测能力,支持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
 
  实施财政激励和奖补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方面,山东将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若干财政政策》提出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开展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补偿、落实完善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22—2025年,设立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实施节能减排奖惩机制,聚焦大气、水、自然保护区、海洋等重点领域实施生态补偿,激励引导各市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实施生态文明强县财政激励政策,2022—2024年,每年根据各县(市、区)上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高质量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指标完成情况实施综合评价,按排名确定10个生态文明强县,每县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同时,支持黄河流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2022—2025年,统筹安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资金,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推动黄河口国家公园和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提升生物多样性,着力增强黄河生态功能。
 
  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支持机制方面,《若干财政政策》明确,大力支持科技创新。聚焦黄河生态环境保护、绿色节能、盐碱地综合利用、耐盐碱植物育种等重点领域,集中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加大科技资金投入,推动高能级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科技企业梯次培育和创新能力提升,强化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实施科技创新强县财政激励政策,2022—2024年,每年择优遴选10个科技创新强县,每县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

       延伸阅读: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