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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2022年9月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十四五”山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实施范围为山东省所有设区城市、县级市、县城(以上统称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基准年为2020 年,规划年限为2021-2025年。目标到 2025 年,全省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全部实现整县(市、区)制清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清零,6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9%,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5%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
为贯彻落实《规划》目标,《规划》将围绕补齐城市污水管网短板,提升收集效能;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实施提标改造;加强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破解污泥处置难点,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实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加快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这六个主要任务展开。具体而言,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山东省将:
(一)补齐城市污水管网短板,提升收集效能
通过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建设改造计划,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科学推进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因地制宜实施建筑小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等,目标在“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改造修复城市污水管网5000公里,改造城市市政雨污合流管网3434 公里。到2025 年,全省城市实现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南四湖流域2023年完成。
(二)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实施提标改造
不断统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在“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00万吨/日,6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准Ⅳ类排放标准。
(三)加强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在 “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增城市再生水利用能力150万吨/日。不断加强再生水利用管理,加大再生水使用力度健全再生水市场运营机制。
(四)破解污泥处置难点,实现无害化资源化
“十四五”期间,全省规划城市新增污泥(干污泥)无害化 13 处置能力 400 吨/日。围绕科学选择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技术,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管理,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监管等展开。
(五)实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
持续开展排查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十四五”期间,设区城市建成区排查出的166 条黑臭水体和县城(县级市)建成区排查出的104 条黑臭水体要巩固治理成效,到 2025 年实现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清零。
(六)加快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
通过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步完善建制镇配套污水管网,优化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管模式,加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等举措,“十四五”期间,将全省新增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00万吨/日,新建改造建制镇污水管网4700 公里,逐步提高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除此之外,山东省还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拓宽投融资渠道、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监督管理等方便,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保障措施。
(全文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