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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2022年9月13日,广东汕尾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汕尾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要求:
到2025 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四五”国控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稳定保持 100%、劣Ⅴ类水体比例为 0%,重点河流的主要及重要一级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广东省下达目标;饮用水水源稳定达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得到保障,龙津河达到生态流量底线要求;水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推进,恢复及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 15.3 公里、湿地面积 130 亩。
《规划》还明确具体指标如下表: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共提出六大类、21项重点任务,并提出将积极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染减排和水生态保护修复等三大类工程项目,共计 45个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156.08 亿元,其中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2 项,估算投资 1.70 亿元;污染减排项目 23 项,估算投资 99.11 亿元;水生态保护修复 20 项,估算投资 55.27 亿元。
(全文见附件)
原标题: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汕尾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