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10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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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广西生态环境厅制定《广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下称《方案》),并于2022年9月23日在网站公开发布,自10月1日实施,至明年3月31日截止。
 
  《方案》明确两个时间段攻坚目标:2022年,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各设区市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2023年1-3月,各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具体指标以及改善目标见下表:

《广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10月1日正式实施

 
  《方案》还提出狠抓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强化城市面源精细化管控、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全面开展移动源排放治理监管、积极应对污染天气等五大重点任务,并要求各设区市要加大对重点治污项目和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扶持,重点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洁设施配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测等投入。
 
  在因地制宜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方案》指出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构建秸秆收储平台,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秸秆收储点。同时,针对广西的甘蔗种植业,重点提升蔗叶利用下游消纳能力,2022/2023年榨季期间,柳州、北海、来宾、崇左市需分别完成 3 万亩、21.5 万亩、22 万亩、10 万亩甘蔗蔗叶包干处理任务。
 
  在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方面,《方案》要求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70%以上;加大“智慧化工地”试点范围,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技术,积极创建绿色工地;推进总质量 12 吨及以上的渣土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建设,加强渣土、砂石、水泥等散装货物运输车辆监管,实现密闭运输,杜绝“滴撒漏”。
 
  在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要求,各地在2022年底前完成年度长流程钢铁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并持续推进 65 蒸吨及以上燃煤和生物质锅炉的自备燃煤电厂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支持水泥熟料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
 
  (全文见附件)
 
  原标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