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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数字中国、共同富裕重要论述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要求,高质量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动改革争先创优,加强改革经验推广推介,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特开设“改革之声”栏目,择优登载各地各单位改革工作的创新做法、亮点成效,并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网”“浙江省生态环境政务网”和“浙江生态环境”双微平台同步推送,供各级交流借鉴、互促共进。
嘉善县推动生态环保“三统一”改革
助力示范区生态环境跨区域协同治理
生态绿色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的立身之本和最靓底色,针对一体化示范区跨省域生态环境治理实践中功能定位不一、地方法规不同、规范标准差异等难题,浙江省嘉善县携手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通过统一生态环境标准、统一环境监测和统一环境监管执法等“三统一”改革,着力打破区域行政壁垒,实现生态环境跨区域协同治理。目前,“三统一”制度建设总体方案中明确的56项任务清单,已完成44项。嘉善县地表水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占比从2018年的78.6%提高至2020年的100%,太浦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首次提升到Ⅱ类,持续改善的生态环境为生物多样性提供了良好的生境条件,指示生物“荧火虫”在嘉善县熠耀宵行。
推行“一套标准”,规范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建立跨域规划建设导则。
2021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发布,从生态空间、生态景观、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建构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管控指标体系,成为全国首个跨省域规划建设导则,实现示范区内“一套标准管品质”。
二是推动生态领域标准统一。
两省一市联合制定实施《示范区标准管理办法》,在国内首创跨省域标准统一立项、统一编制、统一审查、统一发布“四统一”工作机制,首批3项示范区生态环境技术规范已出台。
三是落实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
两省一市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嘉善县主动加强沟通对接,积极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探索建立示范区跨省毗邻地区共同管辖执法协作机制,组建示范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建立鉴定人员教育培训资源共享机制,统一司法鉴定标准并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质量评价标准。
构建“一张网”,推进生态环境监测
一是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联动。
嘉善县率先建立“1+7”的示范区统一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与重点跨界区域生态环境监测联动机制,实现监测时间、监测频率、监测指标、监测方法、评价标准以及监测平台的“六个统一”。积极开展跨界重点河流水质联合监测与锑污染水质联合监测演练。自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太浦河重金属锑未出现过临近临界值。
二是创新实施空气质量联合预报。
嘉善联合青浦、吴江共同编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方案》,建立跨区域轮值首席制度,启动示范区空气质量可视化预报会商试行工作。2022年8月,长三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正式上线,实现三省一市未来7天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可视化,为国内首次由地方层面共同公开发布的跨省域空气质量预报结果。
三是首次发布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嘉善联合青浦、吴江发布2021年度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这是全国首个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年度评价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为87.4%,各项评价指标均达标,总体呈改善趋势;地表水环境质量优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4.6%,持续改善;区域声环境评价等级为较好,各类声功能区总体保持稳定。
坚持“一把尺”,实现生态环境有效监管
一是持续开展跨界联合环境执法。
制定《两区一县环境执法跨界现场检查互认工作方案》《两区一县环境联合执法工作计划》,组建示范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多次开展示范区跨界联合执法,该做法成功入选2021年度生态环境部优化执法方式第一批典型做法和案例。2020年以来,已累计开展5次跨界联合执法检查,检查重点企业41家,发现并查处环境问题32个。
二是探索实行差异化环境监管。
制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明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排污许可制度、水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等6个方面16条情形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大幅优化营商环境。目前,嘉善已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9件。
三是积极落实跨界区域联防联控。
形成以邻避问题、跨区域信访投诉为线索,采用异地执法人员担任组长,属地配合开展的跨界检查模式。创新建立“联合河长制”,签订青昆吴嘉一
策划|赵宁宇 吴祎蕾
原标题:改革之声 | 嘉善县推动生态环保“三统一”改革 助力示范区生态环境跨区域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