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多部门联合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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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及广东省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10月28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叶晓舟带队,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和珠海海事局,开展2022年珠海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通过陆海统筹、多部门合作的联合执法模式,各部门共出动33人、船艇2艘,先后前往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二期工程、桂山港等项目区域开展巡查执法,主要对海洋工程、有居民海岛、船舶以及港口码头等领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同步开展无居民海岛巡查、入海排污口监测等工作,行动期间未发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在三角岛,联合执法行动组对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应急预案和“三同时”制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进行了巡查。在桂山岛,联合执法行动组对桂山港码头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靠泊桂山港码头的船舶进行防污染检查,对桂山水质净化厂进行了水质采样监测。
 
  各部门将以联合执法行动为契机,强化陆海统筹、协调联动、综合治理,推进海洋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资源、信息共享,合力形成海上执法监管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为适应新形势下海洋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深化执法力量协作,机构改革以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污染防治综合监管部门作用,与海洋执法部门签订执法监管协作配合办法等机制文件。自2020年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每年组织海洋执法力量,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依托各部门优势,对各种影响海洋环境的活动进行全覆盖监管,在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上形成合力,聚焦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下一步,珠海市将继续围绕“十四五”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系统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持续加大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坚持对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以更加积极的姿态、科学的谋划、务实的举措,把“十四五”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文字丨田苘榕
 
  原标题:多部门联合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