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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鹏新区在国内率先印发了首个区县级《大鹏新区降碳减污协同指数》(以下简称“降碳减污指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降碳减污成为统领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工作。
作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一直以来,大鹏新区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深化生态文明机制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文明建设始终处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降碳减污指数是大鹏新区继推出全国首个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技术指南后,又一项在全国率先推出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工作报告精神的有力举措。
通过对降碳减污指数进行科学、全面、准确的核算评估,能够客观体现新区降碳减污工作推进的协同情况和工作成效,为新区系统推进降碳减污工作提供指引,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域提供大鹏经验。
降碳减污指数充分研究降碳、减污二者内在联系,既注重对降碳、减污等生态环境指标的评估,也注重对扩绿、增长等高质量绿色发展指标的评估。在指数指标体系编制时,充分考虑指标的可达性,所有评价指标的核算参数都必须具有很强的可获取性,确保指数核算的可实施性,同时体现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特色,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指数在环境质量、碳排放水平、降碳减污增效协同耦合度、治理路径协同度和公共参与五个目标层面,提出16项降碳减污指数的构成指标,包括6项核心指标和10项一般性指标,分别用于评估降碳减污的实施效果和工作推进过程。
6项核心指标
大气环境指数优良率(表征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表征环境质量)、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表征碳排放水平)、环境改善与碳减排协同度(表征环境质量与碳减排协同度)、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变化率(表征二氧化碳排放与经济发展的脱钩程度)、单位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变化率(表征主要污染物排放与经济发展的脱钩程度),其中前三个指标反映“降碳、减污”成就,后三个指标反映“扩绿、增长”成就。
10项一般性指标
分别从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提高生态治理效能、推动城乡建设降碳减污协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等十个方面,评估新区在降碳减污治理路径方面的工作措施协同度。
接下来,新区将全面推进降碳减污指数的核算工作,并根据核算结果认真分析新区降碳减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降碳减污提升工作,全面推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多的大鹏经验。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
原标题:大鹏新区印发全国首个区县级降碳减污协同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