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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波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通过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评估,获评省级五星级“无废城市”,所有区(县、市)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标准,60%的区(县、市)获评省级三星级及以上“无废城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效果显著,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填埋量逐步下降,无害化处置能力持续增强,数字化治理水平快速提升,“无废城市”建设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日趋完善,“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无废城市” 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全文如下:
原标题: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