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起实施,湖南省三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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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湘环发〔2022〕90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的监督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试行期间,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将跟踪《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情况并开展评估,试行期满及时修订完善。
11月3日起实施,湖南省三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