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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辅助执法管理规定(试行)》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对从事生态环境保护辅助执法的企事业单位或团体的管理,规范其技术服务行为,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益,我局起草了《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辅助执法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
意见征集期间,公众和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电 话:(021)23117401
电子邮箱:4469547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