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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2022年初,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明确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常住人口数量较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60个左右大中城市率先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
唐山市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确定的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之一。近年来,唐山市不断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
据悉,2021年,唐山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企业约50家,从业人员约3.5万人。全年废钢铁、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旧机电设备、废纸、废轮胎、废塑料、废玻璃、废电池等十大品种回收总量约3200多万吨,回收总额为1133亿元。
但同时,唐山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短板:回收网络有待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升、政策机制有待健全等。
经研究测算,每回收利用1万吨废旧资源可减少垃圾处理量6—1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67万吨、二氧化硫119吨、氮氧化物103吨。相较于铁矿石炼钢,每回收利用一吨废钢铁,对空气污染可减轻80%、水污染减轻76%、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38吨。进一步加大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力度,提高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不仅可以有效减少环境污染,而且对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也具有显著的支撑作用。
对此,近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唐山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完备,废旧物资加工利用总水平居全省首位,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330万吨。废钢铁再生利用和机电再制造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把唐山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示范城市。
《实施方案》提出,鼓励上门有偿回收废旧物资,未采用上门回收的居住小区(村)要结合生活垃圾站点至少设置一处废旧物资交投点,居住小区(村)不具备条件的设置流动式收集车,定时定点回收。支持物业管理企业自行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促进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设一个具备计量称重、分拣、转运等设备设施的废旧物资中转站。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新建小区、产业综合体等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到2025年,全市城区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实现100%覆盖,农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废弃电器电子及废电池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引进废旧洗衣机、电视机、电脑、空调、冰箱、抽油烟机、手机及线路板等先进加工拆解设备和工艺技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与生态环境部有关机构相衔接的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对回收、存储、处理、销售环节实行全方位严格管控,防止发生“二次污染”。打通废旧动力电池全资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通道,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在备电、充换电等领域安全梯次应用,解决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大规模应用的后顾之忧。加强对废旧动力电池、废旧蓄电池等回收再利用管理,加大查处和惩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处理、交易等行为。
延伸阅读:《唐山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