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绵阳市2022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有关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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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中期调整方案》(川环发〔2020〕47号)、《绵阳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2年)》以及《绵阳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中期调整实施方案》、《绵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健康发展,现发布绵阳市2022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有关信息。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全市共有2166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2021年度产生危险废物26.31万吨,本单位自行利用处置9.10万吨(利用7.01万吨、处置2.09万吨),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贮存22.82万吨(利用16.72万吨、处置6.08万吨、贮存166.76吨),贮存10.61万吨(2020年贮存16.22万吨)。根据危险废物产生数量排序,危险废物前五种类为含铬废物8.11万吨,占全市危废产生总量30.8%;废酸6.69万吨、占全市危废产生总量25.4%;焚烧处置残渣3.12万吨、占全市危废产生总量11.9%;农药废物产生量2.67万吨,占全市危废产生总量10.2%;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产生量2.48万吨,占全市危废产生总量9.4%。
 
  2021年,全市共439家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4105.09吨,无害化处置4104.13吨,贮存7.29吨,2020年贮存6.33吨。根据医疗废物周调度初步统计,2022年1月至11月全市收集处置医废6800余吨,其中疫情医废2400余吨,均“高温蒸煮+焚烧”处置,有效阻断二次污染。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19家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其中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2家,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单位1家,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8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3家,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3家,废矿物油收集单位2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达51.9973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5840吨/年,废铅酸电池收集能力6万吨/年,废矿物油收集能力4000吨/年。
 
  (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绵阳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2.5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置1万吨/年,焚烧危险废物19个大类,填埋处置1.5万吨/年,填埋危险废物20个大类;四川格润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核准经营规模5.6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置能力1.5万吨/年,焚烧危险废物17个大类;填埋处置能力1.5万吨,填埋危险废物19个大类;综合利用能力2.6万吨/年,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
 
  (二)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单位
 
  江油诺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核准协同处置危险废物99880吨/年,核准处置医药废物、农药废物等24大类危险废物。
 
  (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
 
  绵阳市鑫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金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九洲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天捷能源有限公司、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恒胜化工有限公司、四川熔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8家综合利用单位,综合利用表面处理废物、废矿物油、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含铬废物等,核准规模共339093吨/年。
 
  根据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和综合利用情况,除含汞废物、含铅废物外,其他含铬废物、废酸、农药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废有机溶剂、废矿物油、表面处理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已基本满足实际需求。鼓励原有综合利用单位项目技改升级,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当以利用本市产生的危险废物为主。
 
  (四)医疗废物处置单位
 
  我市现有医疗废物(感染性、损伤性)持证处置单位3家:绵阳中科绵投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3650吨/年、绵阳市知仁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95吨/年、三台县富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95吨/年;医疗废物(化学性、药物性)协同处置持证单位1家:四川格润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1000吨/年;医疗废物(病理性)豁免许可持证单位6家:绵阳市殡仪馆,核准处置规模200吨/年;梓潼殡仪馆,核准处置规模3吨/年;安州殡仪馆核,核准处置规模10吨/年;盐亭县殡葬管理所,核准处置规模10吨/年;江油市殡仪馆,核准处置规模2吨/年;三台县殡仪馆,核准处置规模3吨/年。
 
  (五)废矿物油收集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明航矿物油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收集能力3000吨/年,江油鸿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设计收集能力1000吨/年,全市废矿物油收集能力4000吨/年。
 
  (六)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
 
  我市共3家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单位,分别为四川盛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申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岑恒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许可证,核准规模共60000吨/年。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监管能力、意向单位成熟度等综合情况,我市确定了江油诺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市鑫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格润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金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家公司作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单位,各企业设计收集规模为5000吨/年。目前试点集中收集贮存单位正在建设中。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管理
 
  (一)各县(市、区)拟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向绵阳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建设意向,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产处平衡”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核实平衡。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市生态环境局将适时对社会发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
 
  (二)进一步指导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规范化环境管理,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持证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建设,加快危险废物管理向数字化、智慧化转型,构建危险废物全过程物联网监管系统;加快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鼓励产业基地、大型企业集团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化工等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
 
  (三)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公开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的许可种类、规模等信息,让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了解更多处置渠道,自主选择,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的作用;让处置利用单位了解我市固危废利用处置缺口,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处置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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