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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为积极推动多能互补、生态智慧、规模高效的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嘉兴现代能源体系。浙江省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嘉兴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十三五”以来,嘉兴市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并取得显著成绩。截至2020年底,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11.9万千瓦,其中光伏270.1万千瓦(分布式234.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29.4万千瓦,风电12.3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18.6%,发电量达43.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7.8%。
“十四五”时期,根据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嘉兴市正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打造能源转型的嘉兴样板。为此,《规划》提出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实施“风光倍增计划”,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等。至2025年,嘉兴境内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870万千瓦左右,其中光伏装机达到470万千瓦,占比25%;风电装机达到73万千瓦,占比接近4%。
为顺利完成《规划》目标,嘉兴市将围绕持续推动光伏开发利用、稳步推进风电发展、按需推进生物质能发电、倡导海洋能和地热能综合利用、加强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和鼓励开展储能示范项目六个方面发力可再生能源发展。
一、持续推动光伏开发利用
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积极推进国家、省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充分利用嘉兴境内陆地、水域等资源,在沿海地区,利用滩涂和养殖鱼塘等,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探索漂浮式光伏应用;在内陆地区,结合现代农业等功能建设以风光水储多能互补、农林渔光生态融合为内涵的复合型集中式光伏电站。积极开展先进技术示范应用。鼓励光储充一体化应用场景,推动光伏与工业、交通、通信等产业融合发展。
(二)稳步推进风电发展
全力推进近海海上风电发展。加快建设已核准项目的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及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全力推进嘉兴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逐步探索深远海试验示范。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探索海上风电基地发展新模式。通过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开展“海上风电+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洋牧场+陆上产业基地”的相关示范项目,带动风电产业发展。结合海上风电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海上能源岛、海上风电运维服务等新技术、新模式。
(三)按需推进生物质能发电
按需推进垃圾焚烧项目。加强垃圾发电项目前期管理与选址,在合理选址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加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和沼气发电。积极拓展生物柴油市场。持续监管地沟油流向,提升废弃油脂有效应用,引导废弃油脂产业链正规发展。提高生物柴油产能利用率及技术水平,促进企业规模化发展。开展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脂肪酸甲酯(生物柴油)及20万吨工业级混合油调整项目。
(四)倡导海洋能、地热能综合利用
积极探索海洋能发展。推动海洋能开发利用新技术、新装备的创新研发与示范应用,为海洋能规模化、商业化提供技术储备。积极探索海洋能在海洋水产养殖电力供应方面的推广应用,并鼓励开展海洋能与海上风电的综合开发试验示范。倡导地热能综合利用。引导浅层地热能利用向普通民用住宅领域渗透拓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农村普及推广。
(五)加强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
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在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的同时,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因地制宜实施规模化可再生能源供热行动。统筹开发能源综合利用。将传统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互补利用,因地制宜、优化布局建设一体化集成功能的基础设施,以及多能互补综合能量管理系统。
(六)鼓励开展储能示范项目
推进“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有序开展电源侧储能建设。发挥源网荷储协调优势。与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相适应,通过采用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和物联网技术,鼓励探索开展储氢、熔盐储能及其他创新储能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应用,实现多种能源的协同转化和集成调配,充分发挥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网安全等方面的作用。
嘉兴市还将通过强化统筹协调、强化政策落实、强化要素保障、完善市场环境等举措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全文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