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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一、工作背景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各项要求,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结合四川实际,制定《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工作方案》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健全体系、提升能力、摸排风险、重点防控、分类治理”为工作原则,加强制度、科技、财政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省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能力大幅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完成一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危害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制定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方案,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三、重点任务
《工作方案》突出“筛、评、控、禁、减、治”(环境筛查、风险评估、过程管控、使用禁限、源头减量、末端治理)全环节,围绕建立机制、摸清底数、源头防范、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和强化科技支撑等六个方面制定了十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从建立多部门协调管理机制作为切入点,结合四川省产业布局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并实施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二是选取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制定并动态更新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三是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严格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过程管控和实施限制或淘汰措施,进一步规范抗生素类药品和农药使用管理,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深入推进农药减量化。四是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五是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支持并推动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废水抗生素去除工艺、兽用抗菌药环境危害性评估、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等新增列POPs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发。六是结合四川实际优先选取成都平原经济区和川南经济区实施抗生素和全氟化合物治理试点。
四、保障措施
《工作方案》的实施有五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包括新污染物治理监督、执法、监测能力,以及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系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平台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四是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统筹财政资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经费保障,支持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试点示范、管控治理工作。五是加强社会宣传,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对新污染物环境和健康危害的认识。
原标题:《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